不良“校园贷”变种肆虐校园,教育部发文:警惕“回租贷”陷阱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和讯名家   更新时间:2018/6/28 17:49:19  

  天上不会掉馅饼,远离不良校园贷。

  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从教育部网站获悉,6月25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2018年第3号预警(下称“预警”),提醒广大学子“回租贷”中有陷阱,需谨慎小心。

  预警指出,近年来随着金融监管等多部门重拳出击,不良“校园贷”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据了解,为逃避制度监管,部分网络借贷平台“换穿马甲”,将“现金贷”业务变身为“回租贷”,名为租赁,实为借贷,并将对象瞄准在校大学生,严重威胁到学生权益,形成校园安全隐患。

  其中,手机“回租贷”主要运作模式是:第一步,用户(学生)将手机“卖”给平台,但手机所有权和使用权实际未发生转移;第二步,平台“评估”手机价款,此期间平台要求学生填写身份证信息、银行卡信息、紧急联系人等借贷数据;第三步,平台放款,学生实际获得相应借款中会扣除一部分所谓的“服务费”或“评估费”;第四步,手机“回租”,因实际未转让手机所有权,平台以手机“回租”方式,与学生约定租用期限(即借款期限)和到期回购价格。

  在此期间平台要求学生提供手机账户信息,以便于远程掌握手机储存信息。平台通过类似此种模式变相向大学生发放高利息“现金贷”,最终可能会使学生陷入“套路贷”“高利贷”陷阱,已有学生因此上当受骗。

  对此,教育部旗下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出预警,提醒广大学生务必提高警惕,理性消费,知法用法。

  《预警》表示,对于网络借贷平台,一要高度警惕。要多了解熟悉金融知识,理性分析贷款实际利率标准,不要心存侥幸、盲目信任。在金融服务消费等活动中要认真阅读相关合同条款,不要贪图“小便宜”,提高自己对不良“校园贷”业务及其变种形式的甄别和抵制能力,同时提醒身旁的同学和校友,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要上了网络骗子的当。

  二要理性消费。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和成长,要养成自强自立、艰苦朴素、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不盲目攀比,不贪图享乐,合理安排生活支出,做到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理性消费、科学消费。

  三要知法用法。要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时刻绷紧自我保护这根弦,保护好个人信息和隐私,注意留存相关凭据。当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时,第一时间与同学、老师和家长商量,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还提醒大学学生工作者和资助工作者,在保护学生隐私的前提下,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关心关注在校学生的大额经济支出,及时宣讲不良“校园贷”及其各类变种形式的危害,对不正常的经济往来,要提早作出预判和提醒,避免学生落入陷阱而不能自拔,避免小问题酿成大问题。

  据了解,4月25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曾发布2018年第2号预警,提醒广大学生“天上不会掉馅饼,远离不良校园贷”。

  此外,6月7日,互金整治办也下发了《关于提请对部分“现金贷”平台加强监管的函》,要求清理整顿手机回租违规放贷等变相开展的“现金贷”业务。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常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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