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已故者身份落户?隐瞒年龄婚姻关系被判无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北青报   更新时间:2019/5/24 9:08:38  

  为与男友陈某结婚,年仅十八岁的张某假借死者的身份进行结婚登记,本以为已经瞒天过海,没想到在落户时却遭遇了阻碍。为此,其丈夫陈某起诉其与死者身份登记的“冥婚”无效。5月23日,记者获悉,通州法院已审结此案,判决该段婚姻关系无效。

  张某与陈某经网络相识,半年后即已谈婚论嫁。虽然二人依照当地风俗举办了婚礼,但张某刚满十八周岁,并未达到20岁法定婚龄,而陈某已24岁,二人无法正常办理结婚登记,为了给女儿充足的保障,张某的父母竟想出让女儿冒用他人身份办理结婚登记的办法。此后 ,张某的父母顺利为女儿借用到一位因交通事故意外去世的年轻女子的身份资料,张某借此顺利与陈某办理了结婚登记。

  两年后,张某故技重施,再次借用死者身份与陈某办理了离婚登记。一个月后,已满法定婚龄的张某终于如愿以偿以真实身份与陈先生成功办理了结婚登记。

  此后三年,已生育一子一女的张某本以为借用他人身份登记结婚的行为早已瞒天过海。然而她在办理进京落户时,其借用他人身份登记结婚的行为被公安机关发现,并遭受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安机关告知张某必须通过法院判决确认其借用他人身份登记的婚姻无 效,才可继续办理进京落户手续 ,在寻求婚姻登记机关处理未果后,为了能帮助妻子尽快办理进京落户,陈某考虑再三,最终还是决定向通州法院提起诉讼,以张某未满法定婚龄为由,要求宣告张某借用他人身份与其登记的婚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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