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追逃”,更要“防逃”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第一金融网   更新时间:2020/11/10 12:10:59  

要“追逃”,更要“防逃”

周文郁

数据显示,2014年至2020年6月,全国共从1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7831人,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2075人、“红通人员”348人、“百名红通人员”60人,追回赃款196.54亿元。(中国纪检监察报,11月9日)

贪官外逃是近些年来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也是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的重要问题。一些公职人员包括曾经位高权重的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大肆违法乱纪、中饱私囊,一旦有风吹草动,携带巨额的赃款远走高飞,不留下一片云彩。

不管这些犯罪分子在异国他乡是如同丧家之犬,东躲西藏、惶惶不可终日,还是凭借巨额财富高枕无忧、醉生梦死;但他们的逍遥法外,却在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巨额损失的同时,一再刺痛公众敏感神经,更给了一些腐败分子包括潜在的腐败分子某种错觉:不管犯了多大的事,只要逃出国境,就可以“平安着陆”。

因此,在国内经济高速发展、自身经济社会地位又比较优渥的情况下,在国家严厉打击“裸官”的情况下,一些官员还是选择顶风作案,把家人送到国外,自己独自“潜伏”在国内,“反认故乡是他乡”。

而今,随着我国海外追逃的能力和力度不断加大,一大批滞留国外多年的职务犯罪分子被引渡回国,接受法律的制裁,“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日渐成为社会的共识。但不可否认的是,在目前的情况下,跨国追逃仍然困难很大;甚至可以说,即便有朝一日政府间的分歧和障碍解决了,地理和人文上的差异也注定了境外追逃远比国内追逃更为复杂和艰巨;更为重要的是,不管是国内追逃还是国际追逃,都只是亡羊补牢的措施而已。栅栏被冲破,羊已经逃出去,不管能否追回,都会付出巨大的代价。

要亡羊补牢,更要未雨绸缪;要“追逃”,更要“防逃”。只有建立和落实完善的干部监督机制,管住人、钱、物等关键环节,做到防逃手段前置,关口前移,努力构建不敢逃、不能逃的有效机制,让国内赃款藏不住、转不出,国外赃款找得到、追得回,企图外逃的不敢逃、不能逃,才能持续净化政治生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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