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进入3月,一批新规即将落地。刑法修正案(十一)将施行,高空抛物、高利贷非法讨债等将入刑;我国法律首次建立生态流量保障制度;水电气暖四十余项不合理收费将取消。此外,河北发布新版保险药品目录、深圳试点个人破产制度、湖南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将罚款。
全国性新规
刑法修正案做出多项修改
1.知识产权类犯罪最高刑提至10年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本次刑法修正案也对有关知识产权犯罪规定作出了修改,明确将知识产权类犯罪最高刑提至10年。
2.高空抛掷物品入刑
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暴力催收高利放贷入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4.非法吸存入刑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 [2] [3] [4] 下一页
|网站首页|财经金融|银行|股票|基金|保险|期货|股评|港股|美股|外汇|债券|黄金|理财|信托|房产|汽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