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回应:“开罗宣言”当然是条约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联合早报网   更新时间:2017/7/11 15:45:29  

  (联合早报网讯)台湾前总统马英九应东华大学校友会之邀,今天到花莲演讲,引起一阵“马旋风”,台下座无虚席,合照时不少年轻女粉丝热情拥抱。会中,马英九多有陈述在他任职时两岸的关系的策略,也盼执政党能回归九二共识,打破两岸僵局,更建言蔡英文政府,“中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最大篮子不能不放鸡蛋”。

  台湾联合报报道,针对有台湾媒体报道中提到,学者指出“开罗宣言”三国领袖没有签署,不具有国际条约效力;另外,台外交部官网的“台湾的国际法地位说帖”强调“开罗宣言”把台湾归还中华民国,中华民国在1945年即行使对台湾的领土主权,经学者质疑后,该说帖昨在外交部官网PC版“暂时消失”,仅留手机版可连结开启。

  马英九会后接受采访时严肃回应,很多人都不了解国际法,条约的名称不一定是条约、也不一定是协定,也不一定叫公约,有十多种的名称,“开罗宣言”当然是条约。

  马英九说,“开罗宣言”在美国、日本外交部及国务员均列为条约及国际协定,虽未签字,在当时是由中国、美国、英国三国元首共同发表的声明,若没有约束力,岂不是开玩笑?

  马英九指出,更何况之后,1945年7月26日的波兹坦公告第8条,明载开罗宣言条件必须实施。隔月,日皇投降时,表示尊重接受波兹坦公告;日本在密苏里军舰向盟军统帅麦克阿瑟将军的降书,也清楚写到接受波茨坦公告,所以日本降书已经把波茨坦公告和开罗宣言写的很清楚,这当然是“条约”,没想到《自由时报》还在登这个,怎么到现在还没搞清楚。

  最后他也重申“开罗宣言”当然是条约,呼吁“外交部千万不能撤,撤了会有很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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