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最严禁酒令”,关键念好“广、网、响”三字经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第一金融网   更新时间:2017/8/23 21:37:41  

 

今日,贵州出台最严禁酒令:9月1日起,全省公务活动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类,私人自带的酒类都在禁止之列。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贵州不是第一个颁布禁酒令的地区,早前浙江、黑龙江、吉林、安徽、新疆等地均已出台公务接待“禁酒”规定,自带酒、酒精饮料等等几条路都被堵死。如果想在公务活动喝酒,只有一招:不但要找上级单位或者领导审批,还得找纪委备案。(8月22日<凤凰网> )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各地“禁酒令”不断升级,彻底关闭了公务饮酒的口子,不留任何死角和漏洞,不给任何机会和条件,有力地促进了党风政风根本好转。但客观上讲,也还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要让“禁酒令”落实落地,笔者认为关键在念好“广、网、响”三字经。

宣传要“广”。“禁酒令”一旦出台,要通过广播、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全文发布,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不能“养在深闺人未识”,只在体制内传阅,给“家丑不可外扬”思想留下空间。

监督布“网”。随着“禁酒令”越来越严,违规的饮酒问题只会地点更加隐蔽、方式更加灵活、结账更加变通,让人难以察觉和发现。要解决这类问题,只能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一切依靠群众。各地纪委要公开举报电话、邮箱、信箱,发动群众举报,必要时可实行有奖举报。要建立健全义务监督员队伍,借用刑侦手段,多设“暗桩”“卧底”。

警钟撞“响”。既然是禁令,那就要让它真正成为一条“带电”的“高压线”。对违禁者,不能蜻蜓点水般的教育,不能“内部处理”“事出有因”“下不为例”,更不能搞“网开一面”。只要有“破窗”者,就对照党纪党规,按照制度要求,一律实施处罚问责,通报曝光,决不姑息纵容。只有大力强化违禁风险,提高违禁成本,做到警钟长鸣,才能真正做到“令行禁止”。

(作者:冯俊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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