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获减刑背后 不得不说的“秘密”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美国中文网   更新时间:2018/6/15 10:15:50  

  梁道行被延长刑期

  贪官落马后狱中被加刑的也不少

  落马贪官获减刑的报道频频传出,自然会引发一些猜想。但事实上,除了获减刑或者“拟获减刑”的消息,贪官被加刑的消息也不少见。

  例如,曾经担任河南太康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的徐公立,在因犯受贿罪服刑一年半后,又被从监狱押回,再被查出4宗漏罪。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公布了徐公立案的二审判决书:河南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2月13日判决徐公立犯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骗取贷款罪,与原犯受贿罪判处的13年有期徒刑合并执行,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0万元。

  4月份有报道说,因为在服刑时被发现还有漏罪,深圳市原副市长梁道行在监狱里的时间也被延长了。梁道行于2012年12月落马,2014年11月因受贿罪获刑10年。裁判文书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2017年9月21日,广东省肇庆市检察院就“漏罪”指控梁道行犯受贿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判决:梁道行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与之前受贿罪所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已缴纳),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有意思的是,去年5月18日,梁道行曾因“服刑期间,认罪悔罪”被提请减刑8个月。但是因为有漏罪,减刑建议也被法院拒绝了。

  因为漏罪被查实,落马官员除了有一些被延长刑期,还有的已经释放又被抓回去“二进宫”,例如前几天观海解局报道过的海南橡胶原副总徐仁智等人。

  贪官获减刑当然也有“内因”

  虽然有的延长刑期也有的减刑,但是相比较之下,落马后入狱的官员当中,获得减刑的相对而言还是多一些。究其原因,也和以下几大“内因”不无关系。

  其一:不再犯,狱中贪官“天然”能做到——贪官落马的原因往往是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玩忽职守等等。而一旦沦为阶下囚,他们要想再犯这些罪名就不再可能。反之,如果是因为打架斗殴、故意伤害等罪名进去的罪犯,在监狱中也很有可能再次犯罪。

  其二:学历高,写书搞专利成“特长”不奇怪——昨天观海解局发表的文章《“被妻坑”的铁道部巨贪北京数套豪宅曝光》当中有一个细节:铁道部宣传处原处长陈谊菡的文化程度为“初中”,这一点引起不少网友的议论。的确,在落马入狱的贪官当中,绝大多数都受过高等教育,其中甚至不乏硕士、博士,还有一些本就是学者、工程师。所以,这些人入狱后著书立说、发明专利的比较多,而这种“特长”往往会为服刑期间的表现加分,从而获得减刑。

  其三:富贵病,保外就医因其“体弱”并不假——一方面,能熬资历熬到“位高权重”,很多落马官员入狱时的年龄都很大了,例如上文提到的“佛系厅官”,今年就已经67岁。

  另一方面,长期养尊处优、吃吃喝喝,一些落马贪官并不需要装病,本身就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富贵病”,再加上大起大落,从高官变成阶下囚,身体一下子垮掉的并不罕见。

  其它罪犯 获得减刑也乏人关注

  贪官从违纪违法被通报、立案调查,再到被逮捕、被判刑,以及后来的减刑、刑满出狱,往往一直在媒体的视线之内,所以关于官员获得减刑的消息会频频见诸报端。但事实上,获得减刑的其他罪犯也并不少见,只是并未引起关注,所以“看上去”获得减刑的“都是落马官员”。

  例如,今天下午记者打开“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逐一点开近期的“立案公示”和“文书公布”,就发现其中的案由五花八门,但并没有职务犯罪的官员。换言之,官员获得减刑的比例,在所有服刑人员当中并不算高,只是一旦出现,往往会被媒体及时发现、公布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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