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港澳台居民可申领内地居住证 林郑:措施具突破性

作者:张宝峰 马静  文章来源:大公文汇全媒体   更新时间:2018/8/16 15:28:49  

  国务院新闻办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由公安部、国务院港澳办和国台办负责人介绍港澳台居民证件便利化措施。(张宝峰、马静摄)

  记者今日(16日)从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会上获悉,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将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并于9月1日正式实施。

  此次出台的《办法》就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劳动就业、上学、就医等方面,规定了在内地(大陆)享受3项权利、6项基本公共服务和9项便利的政策措施。《办法》总共21条,规定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申领条件、证件功能、持证人权益、证件制作、申领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为港澳台居民申领居住证提供了法律依据。符合申领条件的港澳台居民,根据本人意愿,可以申请领取居住证。领取居住证后,港澳台居民即可凭居住证享受到《办法》规定的权利、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公安部副部长侍俊表示,这次制定出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是在已实行一系列惠及港澳台居民政策基础上,针对一些港澳台同胞反映使用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在办理网上购票、自助取票、旅馆住宿、金融业务等不太方便的问题,推出的又一项为港澳台居民谋福利的实实在在的便民惠民措施,目的就是要让港澳台居民能够在居住地享受到与内地(大陆)居民基本相同的公共服务和便利。

  黄柳权:惠港新政将陆续涌来 部分在大湾区先行先试

  图: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黄柳权(全媒体记者张宝峰、马静摄)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黄柳权在发布会上回答大公文汇传媒记者提问时说,随着港澳与内地交流日益深化,类似申领居住证这样的支持与便利港澳台居民的举措会陆续涌来。有些政策措施可以在港澳居民工作生活比较多的地方,比如粤港澳大湾区先行先试。

  黄柳权同时表示,由于内地与港澳实行不同的社会制度,港澳居民的某些诉求目前还不具备解决条件。下一步,中央有关部门会进一步研究,尽可能为港澳居民发展创造便利条件。

  林郑月娥:措施具突破性

  由9月1日起,合资格的港澳台居民可申领内地居住证。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形容此项措施具有突破性。她代表香港市民就中央对港人的关怀表示感谢。

  林郑解释,国务院颁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回应了香港居民与团体的诉求。依此办法,港人在内地参加社会保险、劳动就业、上学、就医等方面,享受3项权利、6项基本公共服务和9项便利。此项措施满足很多以往港人对于在内地生活提出的诉求,例如在内地长期工作的香港市民,可以凭居住证带子女往内地接受当地义务教育,入读公立学校;亦可以申请内地银行、保险业务,在当地申请驾驶执照,以及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等。

  (大公文汇全媒体新闻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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