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男被反杀引热议“正当防卫”需新定义

作者:刘正猛  文章来源:第一金融网   更新时间:2018/8/31 16:06:29  

  8月27日,江苏昆山发生一起命案,本是轻微的交通事故,却因为冲动,轿车司机持刀追砍电动车主,刀没拿稳遭对方夺过反被砍死!(8月30日中国青年网)

  一个是开豪车的“强者”,一个是骑电动车的“弱者”,宝马男被反杀事件,有太多的看点,引发全民热议正当防卫标准实属正常。普通人在面对这种压倒性的威胁时,在警察到来之前,出于人自救的本性,宝马男被反杀有一个的偶然性,也有必然性。在笔者看来,宝马男被反杀引发舆论的热议,一方面我们每个人都可能面临这样的威胁,加之之前的先例仍在人们心荡漾,是时候重新定义了。

  2017年,母亲欠债遭11人凌辱,儿子目睹后刺死1人一审被判无期,而后二审改判5年。2016年,一位得知妻子被强奸的丈夫在追赶强奸犯过程中将其打伤,被判故意伤害罪!因打伤行为发生在强奸行为中止后,不构成正当防卫。无数这样的案例判决引导是逃跑,只要还手就可能构成犯罪,但当侵害没有底线,自卫却又受限,试问,正当防卫何时不在缺位呢?

  然而,国外也有相反的判罚,2011年1月,美国佛罗里达州14岁少年萨维德拉在校车上遭到一伙高年级学生霸凌,逃下车后,紧追其后的霸凌者又用拳头击打他的头部。萨维德拉向领头的霸凌者努诺连捅12刀,将他刺死。佛州地方法院以“自我防卫”为由,判定其“未成年二级谋杀”罪名不成立。引用的是“坚守阵地”法,任何未从事非法活动的公民在合法停留的场所遭到侵犯,都可以用他合理相信的适当的暴力反击,包括使用致命武力。

  在我国,进一步完善正当防卫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目前,有统计称,这种判罚无罪的极少,辩护成功率低至千分之一。在“无讼案例”收录的433万份刑事裁判文书中,采取“正当防卫”辩护策略的有12346篇。最终,法院认定正当防卫的有16例,正当防卫辩护的成功率仅为0.13%。在极低的正当防卫辩护成功范例中,还包含相当比例的自诉案件,公诉案件正当防卫辩护的成功率甚至低于0.13%。

  新时代,我们已进入法治国家,是时候放宽“正当防卫”界限,重新定义了。现实中坏人逞强,不是你打不过他;而是很多时候自卫的成本太高,你惹不起。这已导致很多市民对于暴行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其根源在于“挺身而出”的施救成本太高了。面对舆论的热议,期待司法改革的天平能守护危难时人性的本能,迟早出现“无过当防卫权”或“无限防卫权”的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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