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油条回应被今日头条起诉 今日油条是否涉及侵权?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第一金融网   更新时间:2020/10/15 21:12:24  

  今日油条回应被今日头条起诉:近日,河南一家名为“今日油条”的店铺引起网友的注意,由于该店铺装修、logo、菜单与今日头条页面高度相似;今日头条将该店铺背后公司告上法庭,案由为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对此,今日油条店员称,店铺仍正常营业,但对起诉表示不理解,“具体是哪个字不能用?”

今日油条店员回应被起诉,今日油条被起诉

  此前,据企查查APP显示,近日,因网红店铺今日油条logo与今日头条极度相似,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行为保全,将河南今日油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今日油条早餐店、河南烧烤者食品有限公司起诉至法庭,案由为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

  被告方为河南今日油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今日油条早餐店、河南烧烤者食品有限公司。

  天眼查公布的资料显示,河南今日油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5月13日,注册资本100万元。

  据悉,除了今日油条,该公司已申请注册明日油条、今日豆浆、今日豆花、今日面条、饼多多、快手抓饼等商标,状态多为等待实质审查。

  从网友曝光的门店照片来看,今日头条不仅装修、logo与今日头条极其相似,还有类似今日头条的Slogan:“关心你的,才是好油条。”

  该店菜单也类似今日头条APP界面,还把王思聪吃热狗的头像改成了吃油条的样子。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当然,今日油条是否侵权,有待法院作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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