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律政司司长黄仁龙:北京实已对香港普选作承诺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联合早报网   更新时间:2010/5/8 10:22:50  

  香港特派员

  香港律政司司长黄仁龙指出,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07年决定,香港于2017及2020年“可以有普选”,而非“必定有普选”,是因为《基本法》订明,要实现任何政制改革,必须遵从“五步曲”。

  黄仁龙昨日应邀出席工商专业的“政改动力”、泛民主派的“终极普选联盟”、亲北京的“政制向前走大联盟”及港府代表合组的“四方论坛”,提出其法律专业观点。

  对于泛民表明将否决港府提出的“烂方案”,黄仁龙认为,港府政改方案的建议,已较目前的选举方法有进步,也有广泛的民意支持,因此不应被视为“烂方案”。

  他呼吁立法会议员通过这方案,否则香港的政制原地踏步,会造成社会分化,对特区的损害很大。

  遵从政改“五步曲”

  对于泛民一直要求有普选路线图,黄仁龙说,其实北京已作出香港普选的承诺,也有了2017年及2020年这两个时间表。他强调,北京须遵从香港政改的“五步曲”:包括特首提出及立法会同意等,若北京指定选举办法,就是不尊重特区的宪制。

  此外,对于坊间有声音要求2012年“双普选”,他认为这并非人大常委会于2007年决定的时间表,因此是不切实际及不可行。

  “立法会亦不能够在2012年改变功能及地区组别各占一半的比例。”黄仁龙说,人大常委会对普选定出时间表的庄严性和法律效力,是毋庸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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