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医保局、人社部早前公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简称《目录》)。据报在此次调整中,有17种抗癌药品成功纳入目录,新版《目录》自今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 据《经济日报》报道,中国国家医保局表示,此次《目录》调整工作,共有162种药品进行了谈判,119种药品谈判成功,成功率为73.46%,谈判成功的药品平均降价50.64%。 以最受关注的抗癌药为例,中国国家医保局2018年组织开展了抗癌药专项准入谈判,最终17种药品谈判成功纳入目录,并于2020年底协议到期;14种独家药品按规则进行了续约或再次谈判,平均降幅为14.95%,个别一线抗癌药降幅超过60%。 中国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表示,“经测算,14种抗癌药降价,预计2021年可为癌症患者节省30多亿元(人民币,下同)。本次调整新增了17种抗癌药,包括仑伐替尼等新药、好药,目录内癌症用药的保障水平明显提升。” 他说,谈判成功药品共涉及31个临床组别,占所有临床组别的86%,患者受益面非常广泛。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副院长石远凯透露,《目录》基本覆盖了各主要器官癌症的主流治疗药物,常见的肺癌、乳腺癌药物增加了,一些不常见的肿瘤也有了可以用的药品。 “2020年新增的肿瘤药物都是这一两年新上市的主流用药,有明确的临床适应症。” 中国国家医保局测算,新增的119种药品多数是经过谈判实现降价的独家药品,预计2021年增加的基金支出与谈判和调出药品所腾出的空间基本相当。另一方面,从患者负担情况看,通过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预计2021年可累计为患者减负约280亿元。 据报道,中国国家医保局透露,2020年10月份到12月份,在企业申报基础上,中国国家医保局建立了评审药品数据库。历经专家评审阶段到谈判阶段,对拟谈判药品开展测算。期间,邀请企业进行逐一面对面沟通,充分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组织谈判专家紧锣密鼓开展工作。 “简单说,就是在谈判规则下,引导药企给出可以接受的最低价。”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处长龚波说,绝不能因为个人同情而忽略了为参保人员争取最大让利的谈判职责,绝不在谈判中“点到为止”。 北京市医保中心主任、国家医保DRG付费技术指导组组长郑杰向《经济日报》说,“我们基金测算组尽可能在测算过程中对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全面考虑,拓宽测算的广度和深度,客观地评估评价谈判药品的真实价值,同时兼顾基金的承受能力给出合理的谈判价格,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让绝大多数患者能够享受到谈判药品的成果。” 报道指出,其实此次药品谈判设定申报条件时就已未雨绸缪:一是要更好满足临床需求,二是更好与新药审批工作衔接,实现药品审批与医保评审“无缝衔接”,体现鼓励新药创制的导向,三是照顾临床用药延续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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