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霸”频发挑战的是社会规则和秩序 近日,一则“乘警强制带离高铁‘座霸’”的视频刷爆朋友圈,视频显示:在包头开往大连的K56次列车上,一霸座女因拒绝不让座与乘警发生激烈争执,后被乘警强制带离现场并处以行政拘留处罚。消息一经互联网传播,网友纷纷“怒赞”。(新京报) 近几月,“座霸”频频出现,舆论谴责“座霸”的同时,也在拷问我们的法律法规是否健全。在8月21日,从济南开往北京南的G334列车上,一位男乘客占了一位女乘客座位后,还反问说:“谁规定一定要按号入座?现在你有三个选择:要么你自己站着,要么你坐在我那个座位上,要么你自己去餐车上坐着去。”在乘务长和乘警面前耍起无赖装病,拒不归还座位,竟声称“自己站不起来,需要提供轮椅”。这让乘务人员非常无耐,最后有网友发到网上,让“霸座男”当了一盘网红,才让该“网红”得到应有的处罚。 “对号入座”是我们长期以来乘坐飞机、高铁等公共交通工具所自觉遵守的基本规则,乘客可以自行协商调换座位,但必须征得对方的同意。高铁“霸座男”事件中,该男受过多年高等教育(社科院法学硕士、留学在读经济学博士),但对于最基本的社会公德和秩序都不懂的“学霸”让公众大跌眼镜,反思做出这种令人愤慨的行为,无非是平时以自我为中心,没有公共意识和遵循最基本的社会规则的意识,我们相信这种道德修养的培养并不能等同于学识的培养,我们的教育更应该重视德育教育,毕竟要做学问先做人。 处罚也较轻也是“霸座”频发原因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明文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而这些规定中就包含第三条:扰乱公共汽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笔者认为,“霸座者”认为反正就是罚款几百块钱,就算高铁入了“黑名单”也可以乘坐公共汽车,在这种违法成本较低的情况下,有人就对普法下的秩序和规则进行挑战,一次次的挑战公众底线和社会契约精神。 对于近日在包头开往大连的K56次列车上,出现的“霸座女”,乘警的果断进行直接“亮剑”,就是要对拥有“霸座”行为的这种扭曲心理产生震慑,让人们意识到“违法必究”。 公共出行等社会规则和秩序不但要出行者“洁身自好”,自觉树立公共意识,还需公安、交通、司法等单位联合出击,既要完善相关制度,又要提升违法成本,对不遵守公共社会规则的人,纳入诚信体系“黑名单”,并健全体系,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并心生敬畏。要进一步加强公共秩序遵循的宣传和教育,只有出行者素质提起来和法律法规健全起来,那树文明创新风才能好起来。 (作者:曹仕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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