荡涤黑恶,方可守护群众幸福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消息,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青礁村原党委副书记、村主任颜鸣秋,因拉票贿选、恶势力扶持,“运作”当选村主任、报恩”充当“保护伞”等,涉嫌职务侵占罪、强迫交易罪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受到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没收个人财产35万元。 蝇贪虽小,其害如虎。作为基层自治组织中的村委会干部,在开展城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他们需要经常和群众打交道,其言行举止最易影响党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当村干部充当起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时,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挥霍的是老百姓对党的信任。 颜鸣秋通过拉票贿选、黑恶势力扶持,“运作”当选村主任后,利用村委会主任身份随意出具工程招投标介绍信插手村里工程牟取“感谢费”,尝到了“芝麻官”也能“财源滚滚来”的甜头后,自己也成为了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最终一步步滑入违纪违法的深渊,影响了村风民风。 黑恶势力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持全覆盖、零容忍,常抓不懈,以重典治乱的决心、刮骨疗毒的勇气和燕子垒窝的韧劲荡涤黑恶,伸张社会正义,方能守护群众幸福。 备注: 笔名:向小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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