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最严禁烟令”值得借鉴 近日,《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首次提请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控烟范围从室内拓展到室外购票或等候等人流密集区域,在禁烟场所吸烟者无需劝阻可直接开罚,并将电子烟纳入禁烟范畴。此外,场所经营者未履行控烟职责的,以及烟草销售者未依法设置标识的无需警告直接开罚。 近年来,各个地方的控烟立法也非常积极和主动,全国各地已经出台了诸多控烟法规和制度,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北京、上海、天津、哈尔滨、杭州、广州、银川、兰州、长春等大中城市均实施了城市公共场所吸烟条例。但是相较于深圳,首次扩大禁烟范围,并将电子烟纳入禁烟范畴,堪称“史上最严禁烟令”。 众所周知,吸烟有害健康,“二手烟”的危害堪比“一手”。表面看,“最严禁烟令”有些不近人情,但要看到,公共场所实行全面禁烟符合人民群众的权益,是在保护所有人的健康。有研究显示,即使是双层门严格设计和强劲的通风系统,也不能消除吸烟区的有毒物质。所以,禁止在公共区域吸烟,是保障大家身体健康的必要举措。 有专家指出,“禁烟”在执法层面面临主体积极性不足、监督和问责机制缺失等问题,加之,各地在控烟场所范围划定、控烟专款拨付、违法行为处罚等方面标准不一,这直接影响了禁烟进程的整体推进。深圳为执法者提供制度保障,执法力度大,处罚重,并细化举措,避免制度落空,该举措也值得点赞。 “最严禁烟令”是对大众的健康负责,值得推广。更要清醒的看到,我国烟民数量庞大,所以,不仅要有“无烟区域”,更要有“无烟社会”。然而实现“无烟社会”难度大,因为要在全国推行公共场所全面禁烟,面临太多阻力与利益羁绊,比如烟草行业是地方政府的纳税大户等。但是我们可以从提升公众的素养做起,对公众场合吸烟说“不”,还要把“从严治烟”作为我们努力的方向,为“全面禁烟”做准备。 (作者:曹仕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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