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干部岂能害怕群众监督 曲三(原创) 就因为拍了几张干部在饭店门口的照片,便遭来打骂。近日,河北衡水一村民的遭遇引发网友热议。 据报道,7月22日,河北衡水一村民张某红举报称,她因用手机拍摄公务人员饭局,被衡水市桃城区安监局赵副局长打伤,导致右肩骨折。近日,新京报记者致电桃城区纪委办公室一名负责人,对方称,张某红举报被赵广全殴打一事,纪委正在调查核实,有结果将对外公布。 笔者认为,这起事件体现出某些领导干部不愿意、不乐意、不习惯群众监督的心态。这与当今时代对党员干部的要求格格不入。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身为一名领导干部,为称作是人民的公仆、人民的勤务员,那么你的一言一行就理应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何况饭店门口是公开场所,不是个人私密空间,当然也就不存在“偷拍”一说。而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当下,人人都是监督员,个个都是“探头”,党员领导干部当然应该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这里面体现的是党员干部的纪法意识和党性。 然而,现实中却有少数领导干部认为,群众监督是在和自己作对、给自己找麻烦,见到群众举着手机,便会条件反射式地产生抵触情绪,甚至对拍照人非打即骂。这说到底,还是内心深处的官僚主义思想在作祟,是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忘记了自己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的使命。 正所谓“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没做亏心事,何惧敲门声”?人民群众的监督对党员领导干部而言,恰如无处不在的“天眼”,是让领导干部保持清醒、不踩红线、不违法纪的预防针。只要党员领导干部心中有戒,心存敬畏,就会常常反思自己的行为会不会被群众“说三道四”、戳脊梁骨,从而做到严于律己、如履薄冰,慎独慎微,经受住各种诱惑,在人民群众面前做个坦坦荡荡的君子。 作者:曲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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