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龙市一直在行动。自党的十九大以来,创新治理方式,健全调解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为乡村振兴发展提供了稳定的社会保障。 龙市镇“乡贤和事佬”志愿调解队(以下简称“调解队”)自2017年成立以来,辖区内矛盾纠纷逐年递减,群体访越级访逐年下降,重大恶性案件实现“零发生”,实现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企事业单位矛盾纠纷本单位内化解,行业、专业矛盾纠纷本领域内解决,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不出区,矛盾不上交、不激化。为乡村振兴工作提供了更加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是强化调解员队伍建设,提供坚实保障。调解队依托村(社区)调委会建立,“乡贤和事佬”调解员为志愿者,是对村(社区)调委会工作的有益补充。每个村(社区)至少配备4至6名身体健康、在当地德高望重、有一定影响力、热心公益事业,并且具有基本法律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强和调解能力的老党员、老干部作为“乡贤和事佬”调解员。二是明确“一二三四”工作目标,奠定坚实基础。一提高:人民调解成功率有所提高;二不出: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三下降:民转刑案件、民事诉讼案件、群体性信访事件呈下降趋势;四确保: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确保不出现民转刑大案、确保不发生恶性事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完善有力举措。调解队依托走访全面排查,从源头发现矛盾,立足村(社区)实际情况,广泛开展矛盾纠纷摸排工作,积极开展情报信息搜集上报工作,准确把握辖区各类矛盾纠纷动态和人员动向,超前做好预防和应对各类不稳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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