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职工医保门诊共济这项保障制度实施以来,引发了社会的广泛热议。那么本来门诊医药费用可以报销是一件好事,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的争议呢?参保人在担忧些什么呢?究其原因,无非有以下几点。 一是划入医保个人帐户的钱减少了,感觉吃了亏。多年以来,职工个人缴纳费用和单位缴纳费用均是按比例划转到了个人账户,因此很多参保人不知不觉就把个人帐户的钱当作了自己的私有财产。新政实施后,部分观点就认为是把自己个人帐户的“钱”给别人用了,把年轻人的钱给老年人用了,觉得自己吃了亏。 二是担心医疗资源更加紧张,就医更为不便。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报销门诊医药费用后,相信多数人会选择医疗条件更好的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因此很多人担心改革后,普通的门诊病人会挤占急病、重病人员的医疗资源,让原本不富余的医疗资源更加的紧张,且就医时的挂号、检查、缴费、拿药、报销等一系列流程也会给老年人带来诸多的不便。 三是担心总体报销比例偏低,保障力度不大。按照目前的医保政策,乙类药品按比例报销,丙类药品不能报销,而实际在医院就医时,用药的权限在医生,如果医生开具的乙类及丙类的药品过多,就会造成自付费用增高,总体报销比例偏低,受益感不明显。 “为什么要动我的钱?”,这种观点显然是错误的,因为医保个人帐户的钱也是由政府管理的医保基金,改革的目的旨在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虽说改革势在必行,但民众的担忧也不无道理,医保政策事关民生,如何尽快的优化医疗保障方案、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医疗服务监督,真正提升参保人的门诊待遇水平,解决参保人的后顾之忧,才是接下来各职能部门的当务之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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