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北京方面最新印发的一项规定,新增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报告本人、配偶、共同生活子女在国外的存款与投资情况。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国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要求各级党委认真执行。 报道称,上述规定对报告对象范围作出进一步调整,新增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在国(境)外的存款与投资情况。报道指出,上述规定是2010年“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修订版。 报道引述中共中央委员会组织部有关负责人的话说,随着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干部管理监督需要更加科学化、精准化。 相关报告主要要求领导干部报告个人和家人的家产,以及移民和工作情况等。先前并未把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子女在国外的存款和投资情况纳入报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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