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金融网主办
   | 网站首页 | 金融焦点 | 银行 | 股票 | 基金 | 保险 | 期货 | 股评 | 港股 | 美股 | 外汇 | 债券 | 黄金 | 理财 | 信托 | 房产 | 汽车 | 行情中心 | 
»您现在的位置: 第一金融网 >> 金融焦点 >> 港澳台 >> 正文

两岸将签署投保协议

2012-8-4 9:23:33  文章来源:联合早报网  作者:佚名
核心提示:次“陈江会”本月9日将在台北举行,陆委会和经济部、法务部等相关单位昨天举行背景说明会,赖幸媛在会中作上述表示。赖幸媛说,签署投保协议后,投资保障将全面化,投资保障也会制度化,有助于投资环境健全化。

  中国财经

  热点

  台湾的大陆委员会主委赖幸媛表示,投保协议保障效力将溯及既往,“在协议生效前所作投资也在投保协议适用范围”,且一体适用所有产业。

  庄慧良 台北报道

  chuanghl@sph.com.sg

  两岸第八次“陈(云林)江(丙坤)会”将在本月9日签署“两岸投资保障协议”(简称投保协议),台湾的大陆委员会主委赖幸媛表示,投保协议保障效力将溯及既往,“在协议生效前所作投资也在投保协议适用范围”,且一体适用所有产业。

  她并指出,为确保台商及所属员工、眷属的人身自由与安全保障,投保协议中将有专款对此作原则性的说明,大陆方面同意在台商等人的人身自由受限时,于24小时内通知家属,具体做法将列入共识文件中。

  第八次“陈江会”本月9日将在台北举行,陆委会和经济部、法务部等相关单位昨天举行背景说明会,赖幸媛在会中作上述表示。

  台商投资大陆逾20年,多年来衍生许多纠纷,不断呼吁两岸签订投保协议,陆商也在三年前获准赴台投资,第五次“陈江会”时,双方同意将投保协议列为ECFA(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后续协商优先议题,2010年9月12日ECFA正式生效后,双方历经近两年的商谈,终于确定在第八次“陈江会谈”签署协议。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 分享到新浪微博 | |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第一金融网免责声明:
    1、本网站中的文章(包括转贴文章)的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的或文章从其它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所有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2、文章来源为均为其它媒体的转载文章,我们会尽可能注明出处,但不排除来源不明的情况。转载是处于提供更多信息以参考使用或学习、交流、科研之目的,不用于 商业用途。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转载文章涉及您的权益等问题,请作者速来电化和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来信:fengyueyoubian#sina.com (请将#改为@)。
    3、本网站所载文章、数据、网友投稿等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与第一金融网站无关。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对本文内容有疑义,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网友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姓 名: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专题栏目
    全站专题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文章列表 | 网站地图 | 征稿启事 | 广告服务 | 意见反馈 |

    Copyright©2006-2011 afinance.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第一金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