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香港前行政长官曾荫权被裁定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今早在高等法院判刑,法官判处他监禁20个月。至于陪审团未能达成裁决的“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法官陈庆伟暂定将于今年9月重审。 香港明报网报道指,曾荫权是历来被判罪成的最高级前官员,现每月领取的约8万元(港元,下同)公务员长俸或被扣减甚至全失,他在2002年获特区政府颁发的大紫荆勋章也可能被禠夺。 曾荫权1967年加入政府,至2002年从公务员退休转任问责官员,当时可一次过最多获得约1200万元退休金、每月长俸约7万元;由于长俸每年按通胀调整,估计目前已增至约8万元。 香港公务员事务局早前回覆称,不评论个别个案,但一般来说,退休公务员若被判干犯以下罪行:包括任职政府工作相关的罪行而对政府造成严重损害、或令人对公职服务大失信心;触犯《防止贿赂条例》而罪行与政府的公职服务相关;以及干犯《刑事罪行条例》等,当局可根据相关退休金条例取消、暂停支付或扣减其退休金。 根据目前的香港授勋及嘉奖制度,如获授勋及嘉奖者因被定罪而入狱一年或以上,或其行为影响授勋及嘉许制度名声,当局会考虑是否褫夺其勋衔或奖状,每宗个案要由行政长官批准。 作为前特首所享有的礼遇,如保安、汽车及司机以至办公室等会否同样被褫夺,港府暂无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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