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糯康被指犯四大重罪 曾故意装死抗拒审讯

2012-9-18 9:01:45  文章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袁国礼
核心提示:本周四,震惊中外的湄公河“10·5”惨案将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12年7月8日-12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访问老挝、缅甸、泰国,就推动湄公河执法安全合作与三国领导人和相关部门进行会谈。

糯康落网

  本周四,震惊中外的湄公河“10·5”惨案将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糯康等6名嫌犯头顶故意杀人、运输毒品、绑架、劫持船只四项重罪,厚重的证据将凶手牢牢锁死,他们必将受到严厉惩罚。 昨天,“10·5”案专案组及涉及此案的司法机关办案人员向媒体介绍此案细节。参与审讯的民警透露,昔日大毒枭糯康为抗拒审讯竟然故意装死。

  ◇取证

  材料多达6000余页

  据警方介绍,案发后,警方曾对在案发时段途经湄公河的30余艘船进行走访,还协调泰老缅等国启动边境会晤机制,通过警务合作渠道,派员赴事发地走访了解案情,协同泰国警方查看现场情况、参与尸检等。

  为获取糯康集团的犯罪证据,警方专门成立了证据组,对糯康犯罪集团,从集团的成立、发展、组织结构、成员及从事的犯罪活动,控制的区域,以及组织策划“10·5”案件的整个环节和过程,进行证据梳理。

  许多取证都要在国外提取,这给警方带来很大困难。在老挝,为核实一个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就需要10天。专案组通过地方警务合作机制与泰国进行证据交换,获取泰方现场勘验报告、尸检报告等证据材料17份480余页和200余张照片。

  同时,中方也向其他国提供600多页的证据材料。为彻底揭露糯康预谋策划案件的过程,共写了97万字的审核报告。

  专案组民警何朝锋说,整个案件的证据材料达6000余页,每天看材料就要看到深夜一两点。据悉,专案组一些基层民警连续10个月没有回国,一些民警甚至错过亲人辞世、孩子出生。

  云南省公安厅副厅长先燕明表示,此案是我国公安机关侦破限制最多、线索来源最复杂的案件。

  ◇审讯

  糯康抗拒故意装死

  糯康等人落网后,知道自己将面对的是什么。这些经历丰富的嫌犯,在面对审讯时,或拒不认罪或避重就轻。

  据参与审讯的民警介绍,在审讯时,糯康经常装疯卖傻,甚至装死。糯康会突然晕倒,守候在一旁的医护人员上前检查,发现什么问题都没有。送到医院,也没有发现问题,仔细一看,糯康眼珠乱转,好像若有所思。为此,警方还启用了测谎仪。

  审讯的最大问题是语言障碍,嫌疑人来自不同国家和民族,使用多种不同语言,专案组不得不为每名嫌疑人安排2至3名相对固定的翻译人员,确保审讯准确顺畅。警方先后给糯康找了4个翻译,但对方一到关键时刻就说听不懂。当得知糯康说的是带有老挝口音的傣语后,警方不得不又在老挝找了一个口音相近的翻译。

  面对经历丰富的嫌犯,警方通过各种渠道,掌握他们的个人资料、成长情况、住址、亲人情况以及个人喜好等,以便找到审讯的突破口。

  经过艰难审讯,糯康等人逐渐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目前,审讯笔录达到了400多份,仅三号人物依莱就有80多份。

  ◇起诉

  凭铁证锁定四项罪

  云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若昆表示,鉴于案件的特殊性,检方从5月18日就派人介入该案,开展侦查监督,并提起了300余条补充侦查意见和建议,就案件事实、证据等进行了充分讨论。检方还派人到泰国进行现场勘察。

  李若昆介绍,检方制作了41万字的审查报告。根据国际公约和我国法律,经过审查,糯康等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糯康等人非法运输毒品,构成运输毒品罪;糯康等人绑架人质勒索财物,已构成绑架罪;糯康等人劫持中国船只,已经构成劫持船只罪。此外,有两名犯罪嫌疑人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年龄或证据不足不予起诉。

  因此案最早由西双版纳受理,根据优先管辖和指定管辖,由昆明市检察院负责起诉,昆明市检察院此次共派出了7名公诉人。

  根据双边刑法司法合作机制,检方与泰国、老挝等开展双边刑事司法协作,完成了境外证据的调取和交换等工作。由于被害人家属多达40余人,来自云南、贵州等5省份,检方组成8个告知小组,奔赴各地告知被害人享有的权利。

  ◇庭审

  老泰警察出庭作证

  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卫华介绍,今年8月12日,检方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昆明中院受理此案。

  昆明中院审查后,认为检察机关起诉的罪名明确,证据符合立案受理的条件,决定受理,并向糯康等6名被告人送达起诉书的副本和译本,以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诉状。

  法院经过征求糯康等被告人的意见,6人都表示不自行委托代理人。法院为6人指定了承担法律援助的律师。目前,律师已经会见当事人,并阅读相关案卷材料。

  法院专门为被告人聘请翻译人员,庭审将有两种语言翻译,分别是傣语、拉祜语。案件的受理信息,包括被告人被指控的情况,以及准备开庭的信息,已经向缅甸、泰国和老挝等相关国家的使领馆进行通报。

  同时,在检方的申请下,老、泰两国的警察将出庭作证,这也开创了国外执法人员到中国出庭作证的先河。

  目前,庭审的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

  ◇民事

  45人诉求赔偿损失

  据了解,该案共有18户45人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诉讼请求涉及丧葬费、抚养费、赡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赔偿金及船舶损失等。

  据了解,司法部门为被害人家属提供法律援助,进行法律问题解答。为有需要的家属,指定了代理律师。大部分受害人家属,都申请了法律援助。

  □开庭信息

  糯康等六嫌犯周四昆明受审

  昨天,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湄公河“10·5”惨案将于9月20日上午9时30公开开庭审理。6名被告人分别是糯康、桑康、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拖波,涉嫌的罪名为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

  2011年10月5日,两艘中国商贸船在湄公河“金三角”地区水域遭劫持,13名中国船员被枪杀。案发后,公安部、云南省公安厅迅速抽调200多名警力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办工作。在中方倡导下,中老缅泰四国建立了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机制。

  四国警方很快查明,湄公河“金三角”地区特大武装贩毒集团首犯糯康及其骨干成员,与泰国个别不法军人勾结策划、分工实施了“10·5”案件。

  四国执法部门组织多次围捕行动,最终成功抓获了糯康、桑康、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拖波等主要犯罪嫌疑人。此后,公安机关依法搜集、调取和固定证据,进一步查清了糯康犯罪集团针对我国船只和公民的犯罪事实。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组成了合议庭负责审理此案。

  受审嫌犯

  糯康

  一号人物,44岁,缅甸大其力人。在组织内部,手下都叫他大哥、老大。糯康公开的老婆有3个,公开的孩子至少有10个,具体几个孩子,连糯康自己都不清楚。小时候生活在一个比较富裕的家庭,很小就参加了坤沙部队。糯康对任何人都不太信任,从来都是背着同伙打电话。

  桑康

  二号人物,61岁,泰国人。桑康也在坤沙部队服过役,后来投奔糯康。

  依莱

  三号人物,泰国名叫依依扁。在糯康组织里面被叫做弄约,54岁。当过8年和尚,后来加入坤沙部队,又加入过其他部队,由于待遇不好,跑出来加入到糯康集团。有丰富的阅历。在集团内相对来说比较有文化。

  扎西卡

  28岁,糯康集团成员。据其交待,案发当天,他在船上看守中国船员,船在金三角附近靠岸后,向中国船员开了两枪。

  扎波

  35岁,糯康集团成员。据其交待,案发当天,他看守两名中国女船员,后向两名女船员的方向开枪,打在船板上。

  扎拖波

  30岁,糯康集团成员。据其交待,案发当天在快艇上负责警戒。

  大事记

  ◎2011年10月5日湄公河惨案发生,13名中国船员遇害。

  ◎2011年10月23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在西双版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处理我国货船遇袭事件有关事宜。

  ◎2011年10月31日中老缅泰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会议在京举行。◎2011年11月3日公安部、云南省公安厅、西双版纳公安局及国内相关执法部门联合成立“10·5”案件联合专案组。

  ◎2011年12月10日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正式启动。◎2012年4月25日糯康被抓获。

  ◎2012年5月10日糯康由老挝依法移交中方。

  ◎2012年7月02日泰国向9名涉案军人发逮捕令。

  ◎2012年7月8日-12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访问老挝、缅甸、泰国,就推动湄公河执法安全合作与三国领导人和相关部门进行会谈。

  ◎2012年7月12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赴泰国清盛实地察看湄公河惨案事发地。

  ◎2012年9月20日糯康等6名嫌犯将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袁国礼 本报制图谢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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