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公告》明确,需要办理2020年度汇算的情形分为退税、补税两类。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的纳税人,可以申请退税。一些比较典型的情形,将产生或者可能产生退税,如2020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2020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等。同时,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的纳税人应当履行补税义务,综合所得年收入超过12万元且年度汇算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纳税人,需要依法办理年度汇算并及时补税。 《公告》明确,本次年度汇算时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此外还明确了“自己办、单位办、请人办”3种办理方式和“网络办、邮寄办、大厅办”3个办理渠道。 据了解,为便利纳税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了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税务总局建议纳税人优先选择通过网上税务局办理年度汇算,特别是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掌上办税。在网上税务局,税务机关已把符合条件纳税人的四项综合所得的预缴申报数据,全部直接预填到了申报表,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更加方便快捷。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纳税人可关注税务总局、各地税务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获取最新的办税信息,税务机关还将利用网上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为纳税人及时答疑解惑,积极回应关切。“为帮助纳税人高效便捷、合理有序地完成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通过一定方式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错峰办理,建议纳税人尽量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以免产生办税拥堵,影响办税体验。”有关负责人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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