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金融网主办
»您现在的位置: 第一金融网 >> 财经金融 >> 国内视点 >> 正文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22号)

2021/3/30  文章来源:交通运输部  作者:佚名
文章简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22号《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12月9日经第3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部长李小鹏2020年12月20日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承租人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第二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22号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12月9日经第3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部长 李小鹏


2020年12月20日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承租人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是指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与承租人订立租赁合同,将9座及以下的小微型客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小微型客车租赁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小微型客车租赁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小微型客车租赁管理工作。


第四条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优质服务,公平竞争。


第五条 国家鼓励小微型客车租赁实行规模化、网络化经营,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开展小微型客车租赁。


第二章 经营服务


第六条 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二)投入经营的小微型客车应当经检验合格且登记的使用性质为租赁(以下称租赁小微型客车);


(三)有与租赁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管理人员;


(四)在经营所在地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


(五)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服务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从事分时租赁经营的,还应当具备以下服务能力:


(一)有与开展分时租赁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保证服务平台运行可靠;


(二)有相应服务人员负责调配租赁小微型客车。


第七条 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或者新设服务机构开展经营活动后60日内,就近向经营所在地市级或者县级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并附送本办法第六条相应的材料。


备案材料不完备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受理备案的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备案人补充完善。


第八条 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备案后,应当将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的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企业注册地址、服务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及租赁小微型客车号牌号码、车辆类型、所有人、使用性质、品牌型号、注册日期、核定载人数等备案信息进行建档管理。


第九条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在变更之日起15日内到原备案机构办理变更备案。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暂停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在暂停或者终止经营之日起15日内,向原备案机构书面报告。


暂停或者终止分时租赁经营的,应当提前30日向社会公告,并同时向原备案机构书面报告。


第十条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和接受委托提供小微型客车租赁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网络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电子商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收集相关信息和数据,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维护网络数据安全,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监管工作。


第十一条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为承租人提供安全便利优质的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确保车辆安全、卫生状况良好。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不得随车提供驾驶劳务。


第十二条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经营场所或者服务平台以显著方式明示服务项目、租赁流程、租赁车辆类型、收费标准、押金收取与退还、客服与监督电话等事项;


(二)按照合同约定将租赁小微型客车交付承租人,交付的租赁小微型客车在租赁期间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上路行驶条件,车内设施设备功能齐全正常,外观内饰完好整洁;


(三)随车配备租赁小微型客车机动车行驶证;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租赁小微型客车进行检测、维护,确保技术性能良好;


(五)建立救援服务体系,租赁小微型客车在租赁期间出现故障或者发生事故时,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救援、换车服务;


(六)建立租赁经营管理档案,保存租赁经营信息,并按照要求报送相关数据信息;


(七)从事分时租赁经营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程计时,收取承租人押金和预付资金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押金和预付资金。


第十三条 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承租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持其机动车驾驶证租赁小微型客车;承租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持实际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租赁小微型客车;


(二)上路行驶期间,随车携带租赁小微型客车机动车行驶证;


(三)按照操作规范驾驶租赁小微型客车,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四)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租赁小微型客车,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物质,不得利用租赁小微型客车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五)妥善保管租赁小微型客车,未经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同意,不得改动租赁小微型客车部件、设施和变更机动车使用性质,不得将租赁小微型客车抵押、变卖、转租;


(六)租赁期间租赁小微型客车发生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的,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接受处理。


第十四条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应当与承租人订立租赁合同。在订立租赁合同前,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对承租人身份进行查验,并留存有关信息。承租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查验其身份证件。承租人为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查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登记证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件。


租赁小微型客车应当交付给经过身份查验的承租人,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租赁服务。


第十五条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应当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六条 鼓励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办理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保险


第十七条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建立服务投诉制度,公布服务监督电话,指定部门或者人员受理投诉。接到投诉后,应当及时受理,于10日内处理完毕并告知投诉人处理结果。


第十八条 机动车使用性质登记为租赁的小微型客车不得擅自用于道路运输经营。利用租赁小微型客车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应当先按照道路运输经营相关管理规定办理行政许可和机动车使用性质变更手续。


第十九条 租赁小微型客车按照租赁载客汽车使用年限执行报废管理。租赁小微型客车使用性质由租赁变更为营运的,应当按照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年限执行报废管理。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办理备案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监管平台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建档信息,并传送至全国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


鼓励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运营系统与政府监管平台实现信息对接。


第二十一条 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市场监管和企业信用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并及时公布考核情况。


第二十二条 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法定职责督促指导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落实承租人身份查验要求。


第二十三条 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开投诉电话、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箱,明确投诉办结时限,接受小微型客车租赁相关投诉和社会监督。


第二十四条 汽车租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规范会员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或者变更备案的;


(二)提供的租赁小微型客车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上路行驶条件的;


(三)未建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管理档案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相关数据信息的;


(四)未在经营场所或者服务平台以显著方式明示服务项目、租赁流程、租赁车辆类型、收费标准、押金收取与退还、客服与监督电话等事项的。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或者出租汽车经营许可,随车提供驾驶劳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从事非法营运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六条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和受委托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国家反恐怖、道路运输经营、网络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电子商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分时租赁,是指利用移动互联网、卫星定位等信息技术构建服务平台,以分钟或者小时等为计时单位,为承租人提供自助式小微型客车预定和取还、费用结算等服务的租赁经营方式。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相关文章:
北京集体土地租赁住房纳入统一监管
车检新规实施:10年内仅检2次 超1.7亿私家车主受惠
海南自贸港首个国产飞机租赁项目落地
苏格兰一列客车因山体滑坡而脱轨 3人死亡
30公里收费750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上海黑车30公里收费750
租赁成企业融资新焦点 海通恒信乘势招股
重庆公交车坠江现场已打捞出五具遇难者遗体
沣邦租赁参股邦邦汽服 打通汽服价值链
广州今起严禁共享单车投放
客车偷运百条眼镜蛇司机称是火锅底料 大量野生动物被缴获
粤310万张火车票 一扫而空

分享到:
第一金融网免责声明:
1、本网站中的文章(包括转贴文章)的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的或文章从其它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所有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2、文章来源为均为其它媒体的转载文章,我们会尽可能注明出处,但不排除来源不明的情况。转载是处于提供更多信息以参考使用或学习、交流、科研之目的,不用于 商业用途。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转载文章涉及您的权益等问题,请作者速来电话和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来信:fengyueyoubian#sina.com (请将#改为@)。
3、本网站所载文章、数据、网友投稿等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与第一金融网站无关。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对本文内容有疑义,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 租赁 微型 客车 经营 服务 应当 管理 四月新规 运输部 的新闻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网友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姓 名: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全站精选
    [新闻]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行政事业性国
     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
    [银行]  2021年华夏银行最新存款利率表 华夏银行
     2021年恒丰银行存款利率 恒丰银行最新存
    [股票]  智洋创新中签号公布 新股中签后一般多久
     787636智明达中签号 新股中签几天后可以
    [基金]  货币基金买卖技巧有哪些 这三点要注意
     上海机场年报首亏 “公募一哥”逆势加仓
    [保险]  社保将迎6项新调整 2021年养老金能涨多
     社保将迎来6项重大调整 2021年社保有什
    [期货]  油价调整最新消息 油价年内"首次降价"无
     2021年3月30日生猪价格今日猪价 全国生
    [股评]  今日股市行情消息 3月30日股市开盘情况
     今日股市行情消息 3月29日股市收盘情况
    [港股]  今日港股实时行情 3月30日恒生指数最新
     抖音起诉腾讯不正当竞争案撤诉 互联网平
    [美股]  道琼斯指数实时行情 “黑天鹅”担忧及国
     今日美股最新行情 3月29日美股最新收盘
    [外汇]  2021年3月29日今日美元对人民币汇率实时
     2021年3月26日今日美元对人民币汇率实时
    [债券]  乐普转2今日申购 发行规模16.38亿元
     070902洋丰发债中签号 中一签有机会赚多
    [黄金]  黄金回收价格查询今日 各大品牌黄金回收
     3月29日菜百黄金价格表 今日菜百黄金金
    [理财]  花呗怎么提升额度到5000 这几招提额方法
     2021年退休金上调最新消息 今年退休金还
    [信托]  信托业2020年最赚钱TOP10 前十净利润合
     固定收益信托产品怎么选?固定收益信托
    [房产]  菲律宾投资应该注意什么问题,菲律宾投
     北京周边房子跌成"负资产" 2021年房价预
    [汽车]  蔚来汽车回应缺芯停产5天 公司股价下跌
     奔驰s换代什么时候上市,奔驰s换代历程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文章列表 | 网站地图 | 征稿启事 | 广告服务 | 意见反馈 |

    Copyright©2006-2027 afinance.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第一金融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声明:我们不做任何形式的代客理财及投资指导,凡是以第一金融网名义做股票推荐的行为均属违法!

    广告商的言论与行为均与第一金融网无关!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合作邮箱:fengyueyoubian@sina.com 合作电话:18678839953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