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费用怎么结算?生育保险哪些可以报销? 生育保险费用怎么结算? 生育保险费用结算办法系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生育保险范围内的医疗服务发生费用的方式。目前,国际上采用的结算办法有:按病种付费、按项目付费、按人头付费等。青岛市在实践中摸索出一条适合我国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采取的办法是女职工到定点医院生育,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实行定额结算。这种结算办法的主要步骤是: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卫生部门指定医院共同核定早孕诊断、中孕检查和早、中、晚孕不同方式的流产、引产比例,不同分娩方式及各类产时并发症比例。 (2)对上述各类不同情况下分娩的诊疗项目、收费范围及标准,对照物价部门收费标准逐项审核,测算出不同情况下生育诊疗最高限价,作为各类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的最高标准。 (3)核算上年度全市生育保险基金收支及结余情况,以保障基本为原则,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确定生育诊疗项目及收费的统筹范围。适当预测生育医疗风险金后,确定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生育医疗费用定额结算标准,向社会医疗机构公开招标。 (4)按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与中标医疗机构签订定点合同,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与医疗机构定额结算。
(5)建立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诊疗质量和服务质量考评、监督制度,实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生育医疗社会化管理。 生育保险哪些可以报销? 生育保险可以报销检查费、住院费等,在我国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而是由参保单位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 1、生育保险费用报销分三部分:门诊费、住院生产费和生育津贴。 (1)门诊费:不涉及跨年度事宜,生完BB后90天内报销即可(咨询海淀社保中心);
由女方单位向社保部门提交,相关证件请带原件,复印件最好一式两份,门诊部分实报实销最高报销1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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