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谈老虎伤人 眼下,中消协的发声不过重申了一个老理——经营者之责优先于消费者守规。只有恪守这个共识,弱势游客的权益才不至于在众声喧哗中被“雨打风吹去”。 下车逾矩、老虎伤人,事件倒也不复杂。但偏偏是因为诸多“幕后花絮”令这起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由法律纠葛转化为掺杂道德等多种因素的话题。 中消协认为消费者“违规”不等于经营者无责,这个逻辑判断并非出于情绪偏袒。固然,动物园曾与游客签署《自驾车入园游览车损协议书》,“如因违反上述规定(严禁下车等)发生的车辆损伤和人员伤害,自驾车主应负相应的责任”。不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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