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伙的微信朋友圈里 少不了做代购和微商的人 最近有一个劲爆的消息 做代购和微商的朋友要注意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网页截图 这是不是意味着:韩国的化妆品、澳洲的奶粉、日本的马桶盖……这些明年我们都没法代购了? 放宽心,还能买。只是将受到更严格的监管,且一旦违规,最高罚款200万! 戳视频,了解一下 ↓ ↓ 划重点 1.不管是什么代购,都需要营业执照,还要是采购国和中国双方的营业执照; 2.需要缴纳税务,偷税漏税需承担刑事责任; 3.没有中文标签、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等奶粉保健品之类不得销售。 大家别以为自己“只是在朋友圈里打广告”就会没事,从现在开始多了一个“专业名词称呼”——电子商务经营者。 什么是电子商务经营者?简单说,不论是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上的代购,还是微信朋友圈里的微商,或是在直播平台中卖东西的博主,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 ▲网页截图 界定出来了,那要怎么管理? 必须进行登记 ▲网页截图 如果卖的是食品,需要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电商法》明确规定,没有中文标签、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未获取配方注册证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得在网络平台销售。 除了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都必须依法进行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否则将面临最高1万元的罚款! 必须依法纳税 ▲网页截图 《电商法》的出台,对咱们消费者来说,是好事! 好处多多: 1.买到假货几率小了 《电商法》实施以后,监管越来越严格,代购、微商卖假货不会那么容易了,我们买到伪劣商品的几率也会越来越小。 2.电商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平台上卖家的商品有问题,那么平台也得承担责任。以后在大型电商平台上买东西,将更有保障。 3.严禁“刷好评”、“删差评” 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禁止“刷好评”、“删差评”,否则最高罚款50万! 4.不得无故拒退押金 《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应当及时退还。 为新规点赞 你有什么看法 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来源丨@人民日报、新闻晨报 网络综合整理 值班编辑丨谭双梅 猜你还会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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