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本月27日通过了《太原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对犬只登记作了多处修改。 据《生活晨报》28日报道,该条例明确规定了犬只的登记问题,每只犬一次性收取登记注册费五百元,从第二年起每只收取年检费一百元。对逾期未登记的行为,采取没收犬只并处罚款的处罚,重点管理区域内的单位因工作需要饲养大型犬只的,也要上报批准。 《太原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还对重点管理区域内携带犬只出户的行为进行规范,犬只的“牵引带长度不得超过1.2米”、应“主动避让行人”及“携带犬只乘坐电梯的,应当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期”。 该条例还对违反相关条款的处罚标准进行统一,另外增加了三条加强流浪犬只管理的内容,对流浪犬在检疫、领养问题进行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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