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绍兴发布”12月29日消息,从绍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鼓励外来务工人员留绍过年,保障全市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兼顾促进消费增长,加快经济全面复苏,把疫情对经济的影响降到最低,营造祥和、喜庆、热闹的节日氛围,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费券发放活动。 全市消费券分“虞你同行”消费券、“普惠民生”消费券、“新绍兴人”消费券三类,活动时间为2022年1月16日至2月底。其中,“虞你同行”消费券发放时间从2022年1月16日至2月20日,其间每周日上午10时开始,分5轮发放;“新绍兴人”消费券发放时间从2022年1月19日至2月9日,其间每周三上午10时开始,分3轮发放;“普惠民生”消费券发放时间从2022年1月21日到2月底,其间每周五上午10时开始,分5轮发放。消费券可在参加活动商家范围内使用,绍兴市范围内且在我市注册登记的线上、线下商家,包含批零住餐、文旅、体育、娱乐等行业的商家均可报名参加活动。 “虞你同行”消费券投放范围为在上虞区范围内人员(定位在上虞区,包括外来人员);“新绍兴人”消费券投放范围为特定人群(非绍兴市户籍,在绍缴纳基本养老金、失业、工伤保险的,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普惠民生”消费券投放范围为在绍兴市域范围内人员(定位在绍兴市,包括外来人员)。 消费券总投放资金5亿元。其中,“虞你同行”消费券采用固定券包形式,安排资金8000万元;“新绍兴人”消费券采用固定券包形式,安排资金1.2亿元;“普惠民生”消费券采用自选形式,安排资金3亿元,包括“越味美食”券(仅限餐饮)、“越居美宿”券(仅限住宿)、“乐游绍兴”券(仅限文化旅游)、其他通用券4类。 所有消费券都仍将在“越牛新闻”App上投放。线下消费券,消费者在线下使用支付宝付款时,满足条件消费券自动生效,抵扣相应金额;线上消费券,消费者通过饿了么平台下单使用。如限期内未使用,支付宝、饿了么会在过期前进行提醒。每笔订单仅限使用1张消费券。 另外,为应对疫情影响,浙江绍兴市、宁波镇海区相继出台加快企业复工复产、员工留岗过年的鼓励政策。 绍兴将对春节期间留在绍兴且节后正常上班的规上工业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等非本市户籍员工给予500~1000元“留岗红包”;镇海区补贴春节期间在规上工业企业、重大建设项目施工企业等一线岗位坚持工作的非宁波籍员工最高1000元的补贴。 12月5日起,浙江宁波、绍兴、杭州相继发生本土疫情,至28日12时,三地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490例,其中宁波74例、绍兴387例、杭州29例。27日24时起,绍兴高风险地区清零,封控区和管控区范围持续缩小;杭州、宁波全域均为低风险。 28日的省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透露,宁波镇海区复工率达99%,其中590家规上工业企业全部复工;绍兴上虞区至27日工业企业复工2548家,复工率62.5%, 其中764家规上工业企业复工率超过82%。 据绍兴市《关于应对疫情加快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意见》,2022年1月26日~2月15日期间留在绍兴,且节后正常上班的规上工业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等非绍兴户籍员工可获得500~1000元红包,由企业代为申报,并支持景区、场馆、场所向留绍员工及其家属免费开放。同时,2022年1月中旬至2月底投放5亿元的绍兴消费券。上虞区各类企业因疫情发生较大损失或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较大影响,2022年一季度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申请延期缴纳(不超过三个月)。 宁波镇海区的《留工优工稳企促产专项政策》规定,对2022年1月26日至2月10日在规上工业企业、重大建设项目施工企业等一线岗位坚持工作的宁波市外员工(2021年12月在镇缴纳社会保险的非宁波市户籍员工)给予专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最高不超过500元),在岗工作超过5天的,超出部分再给予每人每天100元的专项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2022年1月26日起的一个月内,4个收费景区向留镇外地人员免费开放。各电信运营商提供“留镇过年大礼包”等优惠。 同时,对12月因配合防控闭店,且2022年1月26日至2月10日开门率在80%以上的大型商业综合体,按建筑面积给予一次性奖励8万元~10万元。对正常供应民生保障物资,且2022年一季度累计营业额超过2000万元、1000万元的大型超市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对星(花)级酒店、限上住宿企业和限上餐饮企业,2022年一季度营业收入累计达到相应金额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至10万元。 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前提下,镇海区鼓励企业安排生产。订单饱满的企业要制订春节期间生产建设计划,根据情况调度增加一季度的产能安排。2021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022年一季度产值增长10%及以上的,每增长1000万元奖励1万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对2021年新上规模小微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022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超出500万元部分,每200万元奖励1万元,每家最高奖励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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