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男婴丢失案未提嫌疑人 到底有没有偷孩子的人?
2019/5/20 14:00:27 文章来源:美国中文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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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曾表示主动送回孩子不追究其责任,律师:家属无权免除嫌疑人刑责
河南《大河报》的新媒体引述知情人称,此前报道中的街边小公园并不是男婴丢失的现场,这起事件“和去年浙江乐清那个11岁男孩丢失类似,但又不完全一样。”
去年11月,浙江乐清一名女子报警称儿子失联,警方和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连续几天搜寻,最终证实是女子因为和丈夫感情纠纷,编造虚假信息。
在河南周口的这起“婴儿丢失“事件中,亲属曾经表示,如果抱走孩子的人送回孩子,照样兑现悬赏并且不会追究责任。上海建纬(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胜利表示,目前案件还处于调查中,无法做出定论,但如果孩子的确是被人故意抱走的,就构成刑事案件,受害者家属无权免除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如果有人确实故意把孩子抱走,那肯定是构成犯罪的,作为受害人的家属是无权利免除追究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是国家机关依法追究的,这个受害人可以出于谅解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作为一个减轻量刑的一个情节进行处理。”
而如果涉及到编造虚假信息,前边提到的浙江乐清的女子今年4月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北京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梁超表示,河南周口的“婴儿丢失“事件如果不是偷盗,也还可能涉嫌串谋拐卖或者拒绝抚养。
有媒体称带走孩子的嫌疑人自首,目前具体情况警方未透露
目前,这起事件属于哪种情况,还不能确定。河南媒体引述警方表示,事发60多个小时以来通过调取视频监控、大量走访群众、提取物证勘验等措施展开调查。《郑州晚报》称,带走孩子的嫌疑人在18号晚间迫于压力向周口警方电话自首,前往郑州未来路公安分局投案时被当场控制,但报道也没有提及嫌疑人的身份信息。
昨天上午,警方发布消息确认男婴找到之前,男婴家属公布的几个手机号已经关机或者转到秘书台,没有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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