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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岛争端宜未雨绸缪

2010-9-29 19:58:30  文章来源:联合早报网  作者:佚名
关键词:中日关系 钓鱼岛 中日撞船事件 钓鱼岛争端
核心提示:东京早先决定,明年3月将包括钓鱼岛在内的25个离岛登记为“国家财产”,此举完毕之日,即标志着日本业已接近完成对钓鱼岛实现法理占有的程序。……倘若届时北京、台北打算对日本予以反制,则“宜未雨绸缪,毋临渴掘井”。

  东京早先决定,明年3月将包括钓鱼岛在内的25个离岛登记为“国家财产”,此举完毕之日,即标志着日本业已接近完成对钓鱼岛实现法理占有的程序。……倘若届时北京、台北打算对日本予以反制,则“宜未雨绸缪,毋临渴掘井”。

  日本在本月24日决定释放中国渔船船长以后,中方随即要求日方就钓鱼台(钓鱼岛)海域“扣船押人”事件进行道歉并作出赔偿。26日,日本首相菅直人予以断然拒绝,声称钓鱼岛是日本领土,因此“不考虑谢罪或赔偿”。

  如果日方同意就此对中方道歉并赔偿,则无异承认是非法拘押了中国船长,接踵而来的是日方强调对钓鱼岛拥有主权的主张的合法性遭到质疑。可见这宗事件并未随着船长获释而告解决,这一争端未来走势格外引人注目。

  24日下午冲绳那霸检察厅宣布释放中国船长,据称是考虑到“日本国民以及日、中两国关系”,才作出这项决定。可见日方是出於政治考量才作出决定,同司法裁定程序无关。日本突然作此决定,事前连日本内阁部份成员以及执政党高层都不知情。与其不待走完司法程序就放人,岂不如当时不必延期拘押船长?究竟是什麽关键因素迫使东京仓促作此决定?

  中国采取了系列性反制措施,却不是东京最终考虑在此刻释放船长的决定性因素。东京决定延期拘押船长之前,已经将中国反制措施考虑进去。况且,日方也不是没有相应的反制措施。否则,又何必反复强调将基於日本主权和国内法对船长履行刑事手续?

  据日本《产经新闻》披露,这宗风波峰回路转,背後与美国施压有关。23日,美国国务卿希拉里会见日本外相前原诚司,她表示《日美安保条约》适用於钓鱼岛,同时希望日、中能在事态恶化之前,尽快解决双方之间的争端。报道还引述希拉里身边人士的话指出,美方直截了当地希望“日方在24日前解决问题”。就时间点而言,中国反制措施起到了加温的作用,而美方直接介入则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当然,中国反制措施逐步升级,也是促使美方直接介入争端的关键因素。

  至于北京和台北的相关立场,在现阶段,均无意以强力介入的方式,对于日本低调控制钓鱼岛的现状提出挑战。问题在于,未来短则一年,长则数年,日本对钓鱼岛已经不满足于低调控制了,其立场将由低调控制迅速过渡为法理占有,并且是以一步到位的方式处理此事,诚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这是不依北京、台北息事宁人的态度为转移的。

  届时北京、台北面对这枚苦果,实在无法吞下,又不能因此大动干戈,确实为之煞费踌躇。由此可见,在将来某个阶段,日、中两国因钓鱼岛主权归属而引起的争端,甚至不免呈现激烈化的局面。当然,日本和中国是一衣带水的邻国,双边关系又受到大国关系的制约,未必会为此触发军事冲突。由于两国的主张没有调和余地,此项争端势必出现长期化的趋势。

  这次北京迫使东京中断司法程序,释放了中国船长,东京引用国内法处理在钓鱼岛海域发生的争端的图谋即告破功。看来日本试图实现法理占有的尝试暂时遭到了挫折。然而,东京早先决定,明年3月将包括钓鱼岛在内的25个离岛登记为“国家财产”,此举完毕之日,即标志着日本业已接近完成对钓鱼岛实现法理占有的程序。谚曰:“月晕而风,础润而雨”。日后东京对钓鱼岛实现法理占有的图谋,即可略见一斑。

相关专题:日本巡逻船在钓鱼岛海域撞击中国渔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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