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玉玉案8名嫌犯归案 还原骗局细节 一个诈骗电话骗光了山东临沂准大学生徐玉玉的全部学费,也骗走了这个18岁女孩的年轻生命。近日,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涉案的8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央视记者对行骗疑犯进行了采访,当骗子把骗局完整还原之后,记者发现徐玉玉的不幸死亡,暴露出的是电信诈骗背后那些仍在张开的缺口与黑洞。 徐玉玉生前报警电话:喂喂,你好,今天下午有一个人,打电话说是教育局的,让我给另一个电话号码打电话,说是国家财政部给拨款,说是助学金,让联系这个人,然后他给了我一个电话号码,让我打那个电话号码,我打了之后…… 2016年8月19下午,打到家里的一个电话让徐玉玉欣喜不已。家住山东临沂的徐玉玉今年考上了南京邮电大学,由于家庭困难,她向教育部门申请了助学金,这个来电通知她马上就可以领到这笔助学金。 徐玉玉母亲:妈,我得上银行一趟,我说你上银行干嘛?她说给我弄了2600块钱的助学金,我说哪里的,她说是教育局的。 母女俩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个自称教育局工作人员的来电是从江西九江打来的。当天下午,打出这个电话的人叫郑贤聪。 犯罪嫌疑人郑贤聪:我就跟她说,我这里是某某教育局的,有一笔学生助学金。 “角色”扮演 团伙成员进行精准诈骗 郑贤聪,26岁,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人,就读小学四年级时辍学,电信诈骗团伙一线人员,他在这个骗局中的角色是冒充教育局工作人员。 犯罪嫌疑人郑贤聪:我就跟她说有助学金,你有一笔2680的学生助学金。如果要领取的话,今天是最后一天,你要跟某某财政局工作人员联系。 当徐玉玉按照对方提供的财政局号码打过去时,接听电话的是这个诈骗团伙的二线人员,同样是在江西九江一间出租屋里,冒充财政局工作人员的陈文辉开始与徐玉玉对话。 相关阅读: 徐玉玉案,讨论落入了三大误区 徐玉玉案的发酵让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又一次成为社会关注焦点,从舆论讨论情况看,我认为至少存在三个误区。 误区一:我国没有个人信息保护法 我国是立法上最重视个人信息保护的国家之一,尽管没有出台统一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但涉及个人信息保护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多达一百多部,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体系。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发的问题,不在于立法层面,更多的是法律执行问题。 徐玉玉案中,从刑法角度说,电信诈骗者与信息泄露者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和诈骗罪等罪名涵盖;从民法角度说,个人信息权属于隐私权范畴,由侵权责任法体系涵盖;从行政法角度说,《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和工信部一系列文件都已经规范了运营商对移动电话的实名制责任。所以,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体系并不存在立法空白。 误区二:电信实名制是包治百病的良药 我国实施电信实名制已有四年时间,目前已落实大部分移动电话的实名认证,预计到明年底有望实现全部的实名认证。电信实名制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两点:一是,电信实名是杜绝电信诈骗的第一道关口,能够建立起“溯源”机制;二是,电信实名是网络实名制的基础,目前我国网络实名制大都以电信实名为基础,网络实名制与电信实名制是互为表里的关系。 徐玉玉案中,两个诈骗电话一个是虚拟运营商的号段,一个是185开头的号段,经查这两个号码都是经过实名认证的。现在的问题是,实名认证后的电话号码,若经过转让,能否还能达到实名认证的预期效果。立法者所期待的实名制“溯源”机制,会不会因为号码多次转让变成“废柴”。下一步电信实名制更应解决移动号码转让的问题,解决号码与身份分离的特殊情况。 误区三:将个人信息与大数据混为一谈 工信部和最高法院分别在2013年和2014年出台过定义个人信息范围的规定,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对国家保护的个人信息作了具体界定,即“可识别”的个人信息。不可识别的个人信息则属于大数据范畴。目前,我国对大数据性质和归属尚未有法律直接规定,按照网上公布的民法总则草案的说法是,大数据属于知识产权,这就让大数据从数据产生者(被搜集者)身上分离,成为数据采集整合者(搜集者)的新权属。个人信息并非大数据,二者以能否识别作为法律是否保护的分水岭。对于大数据而言,只要按照“合法性、正当性和必要性”的基本原则,不仅能够采集,也能够转让和处分。至于能够识别的个人信息,则属于个人信息保护法范围,侵害者要承担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在内的法律责任。 徐玉玉案中泄露的学生身份、电话号码等信息是典型的可识别信息,不属于大数据,是个人信息保护范畴,侵害人当然要承担法律责任。值得一提的是,徐玉玉案的发酵,不应影响我国现行的大数据法律思路,不该因噎废食,影响到我国大数据时代的发展能力。 来源:凤凰网 相关阅读: “徐玉玉案”反思:信息泄露的低成本之殇! 18岁,应该是单纯的像花儿一样的年龄, 18岁,应该是享受全新大学生活的年龄, 18岁,本来是有着无数种可能性的年龄, 却因为一通诈骗电话,而被彻底改写.. 惋惜!绝美的生命之花在本应绽放的时候凋零了.... 徐玉玉,就是这么一个18岁的女孩,在8月19日这天接到一通诈骗电话,被骗走一家人省吃简用大半年才凑出来的上学费用9900元。得知被骗后,徐玉玉伤心欲绝,在报警回家途中突然晕厥,最终导致心脏骤停,抢救无效不幸于21日离世。 惨剧令人震惊,但悲伤之余,我们不禁要问,到底谁该为徐玉玉的悲惨遭遇负责? 个人信息泄露?诈骗犯的帮凶! 毋庸置疑,致电徐玉玉的诈骗电话主人直接导致了徐玉玉悲剧的发生。正是因为他的诈骗行径,直接导致女孩伤心欲绝、郁结于心,最终因心脏骤停离世。但这其中有一个很关键的细节就是,这不能不引起融360小编的怀疑:不管是广撒网随机骗人还是精瞄准直接骗人,电信诈骗犯是如何获悉徐玉玉如此准确的个人信息呢? 很显然,徐玉玉的个人信息被泄露了,而这也间接造成了该惨剧的发生! 据媒体报道,徐玉玉的不少同学也都接到过类似诈骗电话,骗子也非常清楚他们的姓名。理论上讲,这不是单独一个学生的信息泄露,而是在某一个环节下,整个学生群体的信息遭到了泄露。 细思极恐,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竟然导致群体性的信息泄露?! 经过搜集众多的资料,融360金融搜索平台小编发现,以下几种情况,最有可能导致学生信息被泄露: 1. 学生或者家长通常会参加一些免费的考前指导会或是填报志愿指导会,入场前一般都要求填写学生姓名、就读学校、联系方式等信息,一旦填写了,事实上就已经泄露了个人信息。 2. 还有一种更为直接的方式,“搞定”学校里有权限查看学生个人信息的“关键人物”,通过“攀关系”“塞好处费”等手段直接获取信息。其中,学校办公室、宿管科、保卫科等都属于可能泄露学生个人信息的渠道。 3. 另外,个人信息也有可能是通过手机营业厅、银行、商超等地方泄露的。大多数学生在大学入学前都会办理也手机卡、银行卡,部分人会办理商超会员卡,在这个过程中,基本都会要求填写个人信息。 4. 针对本案,还有一个可能性,那就是跟助学金相关的部门造成了信息泄露,因为骗子对于徐玉玉本人即将领取助学金一事了解精准。 5. 除此之外,在钓鱼网站输入自己个人信息、在微博微信“晒”包含个人信息的照片也可能导致信息泄露。 6. 当然,也有一些信息泄露是因为黑客,他们利用技术手段入侵某些网站获得学生个人信息。 旧的个人数据‘2000元10万条’?信息泄露的低成本之殇! 曾有媒体报道称“旧的个人数据‘2000元10万条’”, 在极低的犯罪成本面前,保护我们个人信息的法律却走的有些迟缓。融360金融搜索平台小编通过网络查询发现,专门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目前尚未出台。只有在最新的《刑法》中,有一条关于保护个人信息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警惕, 170/171号段100个号码里99个都用来诈骗! 除了电信诈骗犯、信息泄露者,还有一个角色不得不提,那就是打给徐玉玉的171开头的归属地为济南的电话号码。 据了解,该号码目前仍处于关机状态。知情人士表示,该号段为虚拟运营商,不自己建设通信网络,而是租用实体运营商(电信、联通、移动)的网络开展电信业务。因实名登记不严、实际归属地不明等,颇受电信诈骗犯的青睐,更有人指出,170/171号段100个号码里99个都用来诈骗! 今年5月底,工信部已经发布相关规定,要求2017年6月30日前全部电话用户实现实名登记。可惜的是,截至目前,手机实名制尚未完全落地。试想一下,如果手机实名制已经完全落实,那么徐玉玉接到这个诈骗电话的时候,还会那么轻易被骗么? 融360小编认为,如果实行手机“实名”制,将直接提高电信诈骗犯的作案成本,从而减少这类案件的发生;另一方面,实行实名制也能直接推进警方的破案速度,追回受害者的财产损失。由此可见,实施手机实名制已刻不容缓。 由徐玉玉离世引发的评论还在持续发酵,最令大家关注的除了警方的破案进程,就是到底谁该为这出惨剧负责?显然,电信诈骗犯、信息泄露者、手机未实名制等都难逃其责。最后,虽然我们不忍苛责一个离世的女孩为什么不多加防范及时识破诈骗伎俩,但是融360小编也有义务提醒大家: 附上“八个凡是”,请大家务必牢记! 来源:界面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