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明确,2021年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企业工资指导线基数为2020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97379元;不再发布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下线。 工资增长基准线是根据工资指导价位制度来调整的,是企业工资指导线内容中的一部分,是工资增长基准的一个标准。 工资增长基准线适用于生产发展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 工资增长上线适用于经济效益有较快增长的企业,是企业必须自觉遵守、政府允许达到的增长最高限额。 工资增长下线适用于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的企业。 相关规定: 无论企业采用哪种增长线标准,都必须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经营者收入要与职工工资增长相联系,企业一线职工工资没有增长的,经营者工资不能增加。 企业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水平未达到所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经营者收入的增长幅度原则上不得高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的增长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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