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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聚焦 邓聿文 政治是经济的保障。个体的经济自由和其他权益,最后都需要落实和体现在政治上,即通过政治来确认。从这个角度说,经济自由度的扩大,要求有相应的政治自由。 中国总理温家宝在今年春节团拜会上的讲话,提出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引起了一些政治敏感人士的关注,并有不同的解读。总的来说,在中国领导人的讲话中,出现“幸福”特别是“尊严”这样的字眼是比较少见的。此次温家宝把民生问题提高到幸福与尊严的层次,确实显示了执政者执政理念的进步。但如果我们不孤立地关注此一讲话,而是把它放在近期中共一系列的表现和活动中,尤其是与春节前夕举行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四讲话”透露的信息来看,或许预示着中共政经主题在今年有所转变,在即将到来的“两会”上,可能会在“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和更有尊严”方面,做出具体的安排和部署。 没有尊严便没有幸福 幸福是一种很主观的个人化感受,就此而言,不好用一个具体的标准去衡量人们的幸福感。最近几年,中国一些地方开始用幸福指标体系去衡量和反映该地民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程度,作为一种探索,当然也无不可,但从暴露出的情况来看——比如幸福指标得分都很高——如果不是地方官员有意做秀,显示政绩,说明幸福确实不像经济增长一样,有一个相对客观的衡量标准。尽管如此,有一点可以肯定,没有尊严便没有幸福可言。从这个角度看,我们大体可以把两者等同起来,用尊严来代替幸福。 所谓尊严,虽然也是一种主观的感觉,但是,在要求他人对自己尊重这点上,是一样的。一个人,不管他是贫贱者,还是十足的坏蛋,内心都希望能得到他人,包括家庭、朋友和组织的尊重和认同,人之为人,就在于有尊重和自尊的需求。这也就要求一个国家应该对它的公民有一个基本的尊重。尊重什么?梁启超早在一百年前就指出:凡人所以为人者,有两大要件,一曰生命,二曰权利。二者缺一,实乃非人。所以,有尊严地活着,是人作为个体的最基本价值。而在现代国家,个体尊严的实现,底线的标准就是要享受到作为公民的权利。也就是说,无论他出生在哪里,出身如何,是否受过教育,信仰什么主义,国家给予任何一个公民的公共服务,他也能够均等地享受到,不会因此成为“二等公民”。 以此衡量就会发现,改革以来,虽然多数人的物质享受比过去大为改善,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自由以及言论和表达的自由,甚至参与政治的自由都有一定程度的提高和改善;但是,也要看到,一方面,这种自由是低层次的,不能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另一方面,更大量存在着由于制度而导致的不自由的空间。 例如,收入和资源分配的不公导致贫富两极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无所不在的腐败和特权侵害个人的福利,不断扩大的国家垄断和管制收缩个体的经济自由,公民组织化地参与社会的公共事务和政治活动的空间十分有限等等。 所有这些致使个体的权利和利益被资本、强势利益集团甚至国家本身不断蚕食和剥夺,弱势群体日益边缘化。比如,在城市拆迁、农村征地、国有企业改革等方面,经常发生当事人权益被上述几种力量严重侵犯的事情,甚至在一些具体的办事程序中,人们都能感受到自身权利不被尊重的情况。 相关专题:聚焦2010年全国两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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