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7日晚,打扮入时的广东化州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反贪局原局长郭志玲正在首都机场不停地穿梭奔走,当她快速走到3号航站楼时,威严的办案人员从天而降,迅速将其控制带走。2016年10月,电白区人民法院最终认定郭志玲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332万元,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2月20日中新网) 常言道: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近年来,随着被查处而走上被告席的官员不断增多,面对庭审,官员们的忏悔也是“花样百出”,有的面对贪污公款近千万元表示“已经记不清楚了”,有的辩称是“正常的人情往来”、有的是“没有意识到”。当然,无论怎么辩解,实事胜于雄辩。就算反贪局长,但最终因贪污腐败也只有锒铛入狱。 事实上,广东化州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反贪局原局长郭志玲也曾是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但最终却没有抵挡住糖衣炮弹的进攻而被绳之以法的官员并不在少数,曾记得,曾任成都市卫生局局长的周光荣竟然在临退休前,产生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心态,并因想“赚一笔养老费”而栽在了一个工程上,从而被绳之以法,让其晚节不保。这无不是在警示着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每时每刻都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慎用手中的权力,不能心存侥幸,更不能触碰贪污腐败这根“高压线”。 其实,无论是省部级的“老虎”,还是县处、乡科级的“苍蝇”,通过对其从政之路的分析,并不难发现,很多贪腐分子最初都是能做到清清白白为官,踏踏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但是,当他们手握了一定的权力后,要不是因为贪欲的膨胀,或是心存侥幸、贪图享乐,禁不住美色金钱的利诱,认为“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吃点拿点又有什么”等,因此权力滥用、贪污腐化堕落,从而走向贪污腐败的不归路。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的人民公仆,只有时刻将党和国家、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才能得到群众的认可、党和国家的重用。因此,要让“清官不贪”除了给贪污者以党纪严究、政纪严处、国法严惩之外,还必须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预防和日常监管工作力度,从思想根源的灵魂深处清除官员的贪腐情结,从而有效的警示腐败者、震慑观望者。 苍蝇也不叮无缝的蛋。所以,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牢记党的宗旨,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坚持以“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作为座右铭时刻警醒、告诫自己,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火墙。这,才是大家所期望的! (文/刘春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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