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短命官员”重现官场“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选人用人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成败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选什么人用什么人,既是干部工作的标准和导向,又是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的晴雨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大力抓作风、严肃惩腐败,对“老虎”“苍蝇”一起打,让人民群众无不拍手称快。然而正当我们为之叫好的时候,让人震惊的消息又不绝于耳地传来——高劲松,在昆明市委书记的宝座上仅坐了8个月;蒋洁敏,任职国资委主任半年后被调查;范长秘,任大军区副职5个月后被抓捕;王宏景,从任职河南焦作常务副市长到落马不过40天时间;彭建文,履新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1个月时间便落马;胡友建,当选湖南湘潭副市长仅1天就“下课”;胡方瑜,当选贵州长顺县政协副主席仅1个小时就被双规…… 仔细对比一下我们就可以清楚地发现,这些官员被查与履新间隔时间之短确实让人触目惊心,而“短命官员”的频频出现,挑战的却是我们党选人用人公信度。众所周知,选人用人乃国之大事,按照正常程序,一个官员的提拔任命要经过提名、考察、讨论、票决、公示等多重关口,其程序不可谓不严密。然而,在层层设防之下,高劲松等人却能“突围”而出,甚至步步高升,这只能说明用人制度成了摆设、程序走了过场、预警机制不够灵敏乃至“失灵”。 古人云:“用一贤人,则贤人毕至;用一小人,则小人齐趋”。用对一个人,激励一大片;用错一个人,打击一大片。“短命官员”的频频出现,折射出用人上的腐败问题。这类官员虽然只是干部队伍里的极少数,但是如果任其“流毒”官场,必然玷污党风政风,更会让我们党选人用人的公正性荡然无存,那么应该用什么把“短命官员”拒之门外呢? 从已经查处的案件来看,在“短命官员”闯关成功的背后,往往站着一个或一群“假伯乐”。因此,我们既要完善考核机制、强化事前监督,按程序办事、用事实说话、用标准把关,把选人用人晒在阳光之下,更要对“短命官员”和把关人一同问责,深挖“短命官员”背后的“猫腻”,决不放过失职的“把关者”、冒牌的“伯乐”,以严厉的责任追究震慑别有用心者,决不给带病提拔留下生存的“空间”,坚决杜绝“短命官员”重现官场。 “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虽然“短命官员”们机关算尽,但是他们纵然能蒙混一时,终究还是不能骗过一世。“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各级党员干部对此要引以为戒,时刻绷紧思想警戒之弦,始终保持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警示的自觉,清清白白从政、踏踏实实干事、堂堂正正做人,真正把党性修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俯仰皆坦然、进退无愧怍,切勿重蹈覆辙。 作者:许海兵(笔名:许谨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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