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流通性低 私有化助股东以可观退出溢价变现价值 合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合兴」或「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集团」;股份代号:47)及Ocean Ease Global Limited(「要约人」)联合发布计划文件(「计划文件」),内容有关(当中包括) (i) 建议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第86条透过协议安排方式(「该计划」)对公司进行私有化(「建议事项」);(ii) 向所有公司购股权持有人提出要约以注销全部已归属及未归属购股权(「购股权要约」);以及(iii) 建议撤回公司的上市地位。根据开曼群岛大法院指示召开的计划股东会议及公司的股东特别大会将分别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上午十时三十分及上午十一时举行。 建议事项的条款 注销价将不会被提高及要约人不保留此项权利。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知悉,要约人将不被允许提高注销价。 进行建议事项的理由及对计划股东的裨益 要约人认为,建议事项为计划股东提供一个具吸引力的机会,使他们能以远高于现行市价的价格出售彼等的股份,而毋须面临任何非流动性折现及结算风险。 截至最后交易日(包括该日)止一年期间,每股股份在联交所的最低及最高未经调整收市价分别为港币0.0400元及港币0.0580元,而简单平均收市价约为港币0.0494元。注销价较简单平均未经调整收市价溢价约61.9%,以及较上述期间最高未经调整收市价溢价约37.9%。 截至最后交易日(包括该日)止六个月,每股股份的最高未经调整收市价为港币0.0540元(于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及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而注销价则较该价格溢价约48.1%。 股份的流通性低 独立财务顾问之意见 新百利并认为,建议事项使计划股东有机会以较股份于直至最后交易日(包括该日)前不同期间的收市价溢价介乎约61.0%至74.7%,及较合兴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每股资产净值溢价约63.9%及57.8%的价格,出售其股份以换取现金,而无需承受任何低流动性折让和结算风险;故此就无利害关系股东及购股权持有人而言,建议事项、该计划及购股权要约的条款属公平合理。 公司的股权架构 计划股东(包括非财团要约人一致行动人士)持有2,855,725,354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约28.36%。 根据计划文件,当该计划生效,所有计划股份将被注销。公司将申请撤销股份于联交所的上市地位,预期将于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上午九时正生效。 警告:务请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注意,建议事项的实施须待条件达成或获豁免(如适用)后方可作实,因此建议事项未必一定实施。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公司的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有关人士如对其应采取的行动有任何疑问,应咨询彼等之股票经纪、银行经理、律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关于合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47) 如需进一步资料,敬请浏览 http://www.hophing.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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