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第1单!10亿信托出现兑付危机 省级平台也靠不住?

作者:季豹泰勒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   更新时间:2018/1/15 16:04:50  

  中国基金报记者季豹泰勒

  2018年刚过不到半个月,就爆出10亿级信托兑付危机大单,本应2017年12月15日到期兑付的信托资金,刚刚因信托公司的一纸公告宣告原本承诺的延期到2018年1月10日还款计划落空,继续延期兑付,兑付期限未知。

  据了解,这次出事的中融信托旗下的嘉润30号和31日两个产品,都是由一家省级国资平台借款或担保的。国内信托、基金子公司等资管行业曾有一个“行规”,省级政府国资平台的项目很保险,不会出现兑付问题,出问题都是那些市级县级的国资平台。

  这一事件发生后,有多位资管业者表示,省级平台以后也可能靠不住了!

  一份公告暴露兑付危机事件经过

  基金君近日获得了一份中融信托发布的公告,该公告详细记录了这次兑付危机的经过。

  该公告显示,中融嘉润3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原到期日为2017年12月15日,中融信托作为受托人在项目到期后,多次现场或致函方式催促其还款,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全部信托贷款本息,并于2017年12月27日向中融信托出具了《沟通协商函》,承诺于2018年1月10日将贷款本息偿还完毕。

  而实际上,截至2018年1月10日,借款人仍未足额偿付信托贷款。在受托人和借款人积极沟通后,借款人于2018年1月10日向中融信托出具了《沟通协商函》,该函件里表明由于省政府对借款人的资金支持审批流程尚未完成的原因,借款人未能于2018年1月10日足额偿付。云南省国资委已答复拟对借款人进行注资。借款人承诺以云南省国资委增资款优先偿还中融信托的信托贷款本息及罚息。

  中融信托还在公告中表示,基于借款人上述函件及承诺,本信托计划继续延期,受托人将在收到借款人信托贷款偿还款项后,立即向委托人分配信托收益。

  根据该公告和信托信息报道,中融嘉润31号的借款人为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中融嘉润31号的借款人为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并有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两个信托计划的合计资金15亿元,据媒体报道截至2018年1月10日已经回款6亿左右,加上利息,仍有近10亿资金尚未回款。

  信托收益率低于8%

  基金君查询了中融嘉润31号的有关信息,该信托因是省级政府国资平台借款,在信托市场上,属于比较抢手的,信托利率也低于整个信托行业平均水平,信托收益率不到8%。

  该信托信息显示,预期年化收益率为7.5%到7.8%,其中600万以上的资金投资收益率为7.8%。

  有资深信托人士表示,600万以上资金只给7.8%的利率,说明这个项目在信托领域算是相对“低风险、低收益率的”,也就是因为有省级国资平台在那里,大多数市级县级国资平台很难发出那么低利率的信托产品。

  该项目的借款方为云南圣乙投资有限公司,有关政府文件显示,2016年5月同意云南圣乙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中融嘉润30号有关信息显示,该产品的收益率结构和中融嘉润31号一致,借款方深圳润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云南圣乙投资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并有云南圣乙投资有限公司的担保。

  9个月现金流-47亿

  基金君查询了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的2016年年报信息,该公司截至2016年12月末,公司基本形成以股权投资、资产管理、股权管理和证券投资四大业务为核心的经营格局,拥有总资产497亿元,净资产118亿元,全资及参、控股企业23户。

  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还有多个债券融资,包括了即将于5月中旬兑付的15滇洁能PPN001,是一种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转移协议,金额为7亿元。

  此外,该公司还在2016年1月28日发行了3年期的16圣乙债,金额为5亿元,按约定将于本月底偿还利息,2019年1月27日到期还本付息。

  16圣乙债的最新公告期限是2017年三季度,公告显示,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2017年三季度末的总资产为620亿,净资产为137亿。总资产比2016年年底激增了123亿,净资产却只增加了19亿,负债从379亿激增到了484亿,增加了超过100亿元。

  更受关注的是现金流数据,2017年三季报显示,该公司前9个月的现金流为净流出46.81亿元,是2016年同期的20倍以上,2016年同期现金流为净流出2.31亿元。

  破刚兑动真格!

  信托,尤其融资类信托,普遍具有刚兑的传统。现实中,为了维护声誉、规模与珍贵的牌照,信托在产品出现兑付困难时,一般会有几种方法来维护产品的刚兑。

  一个是借新还旧。新发信托产品兑付老产品。直接采用这种模式违反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现实中往往会采取先引入第三方或关联机构接盘,然后由新发信托善后的灰色手段。

  另一种是自有资金垫付。利用自有资金受让资产,进行流动性支持。如果是单一信托,虽可直接受让信托财产,但因涉及关联交易,需先向银监报送;如果是集合信托,依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信托财产需与固有财产保持独立,自有资金不能受让信托财产。但有些公司可能会采用灰色手段,先将信托财产转让给第三方,而后再用自有资金间接受让。

  11月17日,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出台《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稿长达10000字,分29条,信息量可谓巨大。

  里面关于“刚性兑付”,有如下要求:

  “资产管理业务是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出现兑付困难时,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金融机构不得开展表内资产管理业务”

  严格禁止管理人的任何保本保收益安排,旨在打破刚兑。

  而对于刚兑的认定,监管层也说了几种情形:

  (一)资产管理产品的发行人或者管理人违反公允价值确定净值原则对产品进行保本保收益。

  (二)采取滚动发行等方式使得资产管理产品的本金、收益、风险在不同投资者之间发生转移,实现产品保本保收益。

  (三)资产管理产品不能如期兑付或者兑付困难时,发行或者管理该产品的金融机构自行筹集资金偿付或者委托其他金融机构代为偿付。

  现在,谁还有这个胆子借新还旧!谁还敢拿资金池兑付!因为后果很严重!

  (二)非存款类持牌金融机构发生刚性兑付的,认定为违规经营、超范围经营,由相关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纠正,并实施罚款等行政处罚。未予纠正和罚款的由人民银行纠正并追缴罚款,具体标准由人民银行制定,最低标准为漏缴的存款准备金以及存款保险基金相应的2倍利益对价。

  已有信托公司因存在刚兑问题被暂停集合信托业务!

  2017年12月,中泰信托就吃到了重量级罚单。

  中泰信托的第二大股东、新黄浦去年12月23日发布公告称,其参股子公司中泰信托收到上海银监局《审慎监管强制措施决定书》[2017]14号,被责令暂停新增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存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不得再募集。

  根据前诉监管函,中泰信托被处罚的理由有两方面:一是法人治理存在严重缺陷,实际控制人不明;二是部分业务开展违反相关法规规定,“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的规定。

  上海一家信托公司人士表示,中泰信托受罚的两个理由,前者是历史原因,其控股股东穿透后是德瑞股权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的受益人不明;后者,则是因为其为银行机构出具兜底承诺函。

  “按照规定,信托公司不能出具兜底承诺。上海地区的信托公司,只有中泰信托给银行出暗保函,以方便募资。”前诉上海的一位信托从业者表示。

相关文章:
国资接手德展健康历史信托兑付 实际行动践行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上海中西部地区教育助学慈善信托备案成立
吉林信托难逃“董事长落马魔咒”
法院认定“兜底函”无效 或可减轻安信信托债务负担
安信信托股价坐上过山车 200亿诉讼缠身重组失败风险需警惕

最新文章:
· 遂川首笔县属国企集团增信+不动产抵押国内信用证业务落地
· 民营企业家们,到底在担心什么?
· 长安信托股东纷争背后:金融机构股权退出应坚持市场化法治化
· 百亿私募老板跑路!疑似此次卷款金额高达约12-13亿元
· 中国金融监管局据报已成立工作组 评估中融信托风险

|网站首页|财经金融|银行|股票|基金|保险|期货|股评|港股|美股|外汇|债券|黄金|理财|信托|房产|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