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信托违法遭罚40万 违规接受保险资金投资信托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更新时间:2019/10/9 11:03:02  

  银保监会网站昨日公布的北京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京银保监罚决字〔2019〕34号)显示,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违规接受保险资金投资事务管理类及单一信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北京银保监局责令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改正,并给予4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天眼查资料发现,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建设银行”,601939.SH)投资控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建设银行持股67%。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以下为原文:

  (责任编辑:赵金博)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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