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网1月25日消息22日晚,陕国投发布公告称,拟通过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发行对象发行不超过1,189,203,853股(含本数)的A股,且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 在资管新规的框架之下,信托行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行业转型加速,信托公司之间的竞争也日益激烈,信托公司纷纷通过增资扩股方式提升资本实力,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一)满足行业监管对净资本的要求 中国银监会于2010年8月24日出台的《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银监发[2010]5号)对信托公司实行净资本管理,要求信托公司按照各项业务的规模及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各项业务的风险资本比例计算风险资本。信托公司应当持续符合净资本不得低于各项风险资本之和的100%以及净资本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两项指标。 净资本监管成为信托公司经营风险防控的主要手段,是衡量信托公司实力强弱、风控能力大小的重要指标。随后,2011年出台的《关于印发信托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11]11号)又进一步明确了信托公司净资本、风险资本的计算标准和监管指标。 (二)满足监管和行业协会评级要求,提升竞争优势 2015年12月,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了《信托公司行业评级指引(试行)》,2016年9月,中国信托业协会采用“一对一”方式发布各家信托机构行业评级初评结果。这是信托业协会首次发布对信托公司从资本实力、风险管理能力、增值能力、社会责任四方面进行全面综合评价的具体办法,也是信托业协会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的重大举措。 2016年12月,《信托公司监管评级办法》正式颁布,明确提出监管评级要素由定量和定性两部分评价要素组成,各占50%的权重。其中,定量评价指标由监管评级定量指标(占比10%)和行业评级指标(占比40%)共同构成。在行业评级指标中,资本要求占比为28%;在监管评级定性中,资本要求占比为17.6%。 可以看出,“资本实力”已成为行业自律组织、监管部门评价信托公司的重要因素。 (三)适应行业战略转型需要,提升抗风险能力 目前金融业处于“防范金融风险”的监管总基调下,传统业务模式已难以支撑信托业的扩张,信托业已经进入了转型期,逐步向“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信托本源方向回归,由传统业务逐渐向家族信托、股权信托、资产证券化业务、标品投资信托等新领域转型的趋势日益显著。作为业务发展的根基,净资本规模成为信托公司能否成功转型并应对市场风险增加的重要保障。 自2016年以来,信托行业掀起了增资扩股的热潮,68家信托公司中超过25家完成了增资扩股,重庆信托、平安信托、昆仑信托、中信信托、中融信托、华润信托等9家信托公司的注册资本已超过100亿元;中航资本(600705,诊股)、中油资本(000617,诊股)、五矿资本(600390,诊股)、江苏国信(002608,诊股)、爱建集团(600643,诊股)、安信信托、浙江东方(600120,诊股)、山东国际信托等多家上市公司通过股权融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旗下信托公司或自身的资本金。 (四)进一步拓宽业务空间,提升盈利能力 截至2019年末,全国68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为21.6万亿元,较2018年末下降4.85%,小于2018年同期的13.50%。在经历了2018年较大幅度的调整后,2019年信托业资产规模下降幅度明显收窄,进入了波动相对较小的平稳下行阶段。2020年以来,信托行业在监管的引导下,继续有序压降融资和通道类业务规模,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信托业受托管理的信托资产余额为20.86万亿元,较年初减少7,432.79亿元,同比下降5.16%。行业管理规模的持续下降主要是顺应监管导向、主动控增速、调结构的结果,表明行业正从注重规模转向注重发展质量。 中国银保监会于2020年5月8日就《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对信托公司开展信托业务集中度与公司净资产挂钩。信托公司的净资产及净资本将直接影响其可以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和固有业务规模,进而影响信托公司的收入和利润。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及固有业务的发展扩张需要消耗大量的自有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业务空间,贯彻落实公司对固有业务的发展计划以及信托业务的转型规划,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陕国投,证券代码:000563)前身为陕西省金融联合投资公司。1994年1月10日,陕国投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标志着中国非银行金融上市机构的诞生。陕国投是中西部地区唯一的上市信托公司、陕西首家上市的省属金融机构。公司总股本39.64亿股, 公告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第一大股东陕煤集团拥有公司34.58%的股份,第二大股东陕高速集团拥有公司21.62%的股份。陕煤集团和陕高速集团均为陕西省国资委独资企业,陕西省国资委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189,203,853股,发行完成后,公司第一大股东陕煤集团将持有公司26.60%的股份,第二大股东陕高速集团将拥有公司16.63%的股份,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陕西省国资委,公司控制权没有发生变化。 2020年度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数据显示,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664,254.73万元,较期初增长13.47%。2020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11,496.47万元,同比增长20.47%;实现营业利润92,109.01万元,同比增长20.82%;实现利润总额91,746.21万元,同比增长20.68%;实现净利润68,595.64万元,同比增长17.96%;基本每股收益0.1730元,同比增长17.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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