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陌陌:农村翻身仗——乡村振兴

作者:徐陌陌  文章来源:第一金融网   更新时间:2018/4/24 15:33:44  

   

党的十九大把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国家战略提到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并对具体的振兴乡村行动明确了目标任务,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中国过去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国,中国社会是一个乡土社会,中国文化的本质是乡土文化,故而,振兴乡村显得尤为重要。对于中国走出“中等发达国家陷阱”,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振兴”与“衰落”是一对反义词。人类文明史上,乡村的“兴”和“衰”是一对矛盾,有兴则有衰,“衰”与“兴”有时又互为转化。城市化和工业化是乡村衰落的诱因,如何吸取和借鉴人类文明史上的经验教训,使城乡发展能够优势互补、互为促进,这是值得我们思考的。乡村振兴正是关系到我国是否能从根本上解决城乡差别、乡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也关系到中国整体发展是否均衡,是否能实现城乡统筹、农业一体的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总体要求,就是坚持农村优先发展,按照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推动城乡一体、融合发展,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的发展必然要有兴旺发达的产业支撑,只有在乡村实现因地制宜、突出特点、发挥优势,形成居于市场竞争力又能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乡村才能有活力,经济才能大发展;要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充分科学合理利用自然山水资源,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祛除乡村生活陋习,治理美化乡村生活环境,真正使乡村成为山清水秀、天高云淡、风景如画的充满希望的田野和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要弘扬乡土气息的优秀传统文化,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风尚,使整个乡村社会更加互助发展,乡邻和睦,乡风文明。乡村治理是社会治理的最基础,要坚持法治、德治、村民自治相结合的治理结构,让村民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要弘扬和传承优良的传统道德观,把尊老爱幼、济贫扶弱、维护公益作为道德标准去衡量。每一个村民的言行举止,要把乡规民约、村民自治整合起来,在保障宪法和法律实施的基础上,把乡村治理结构中的切合当地实际的村民自治与法治、德治结合起来,形成治理有序的规范体系。只有有效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让每个人有尊严地生活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大家庭里,这才是实施乡村振兴的出发点和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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