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相关法律法规——适用合同法解释一
2015/12/1 文章来源:和讯网 作者:佚名
文章简介:受理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在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的诉讼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中止代位权诉讼。债务人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债务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在代位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法释[1999]19号
(1999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90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12月29日起施行)
一、法律适用范围
二、诉讼时效
三、合同效力
四、代位权
五、撤销权
六、合同转让中的第三人
七、请求权竞合
|
分享到:
第一金融网免责声明:
1、本网站中的文章(包括转贴文章)的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的或文章从其它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所有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2、文章来源为均为其它媒体的转载文章,我们会尽可能注明出处,但不排除来源不明的情况。转载是处于提供更多信息以参考使用或学习、交流、科研之目的,不用于 商业用途。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转载文章涉及您的权益等问题,请作者速来电话和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来信:fengyueyoubian#sina.com (请将#改为@)。
3、本网站所载文章、数据、网友投稿等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与第一金融网站无关。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对本文内容有疑义,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网友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