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月16日,我国成品油调价基准三地(布伦特/迪拜/辛塔)连续22个工作日的原油加权均价变化率已达11.34%,远高于4%的调价基准线。按照《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国内成品油价格(破解油价困境)上调条件完全达成,然而最近尚未有油价调整的消息。 尽管尚未调整油价,但目前国内的成品油零售价已经处于历史高位。然而,国外的油价却并未达到中国的水平,与美国本周(2月14日-20日)5.45元/升的汽油零售均价相比,以上海为例,93号汽油零售价高出美国1.74元/升。 另一个数据也可以佐证:根据1月10海关总署发布的2010年成品油进出口数据,结合去年汇率均价计算,去年中国成品油出口价格和国内汽油零售价却存在高达2900-4300元的价差,出现了“成品油国内售价高,出口价格低”的现象。 网易财经调查后发现,中国目前选择的原油价格参照对象和中国现行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是造成上述现象的两大根本原因。 中国成品油售价已远高于国外 2009年5月8日实施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截至2月16日,以去年12月21日(中国上调成品油价格日)为基准期的三地(布伦特/迪拜/辛塔)原油加权均价变化率已达到11.34%,远高于4%的调价基准线。事实上,在更早之前,以去年12月21日为基准期,至今年1月25日(连续22个工作日截止期),三地原油加权均价变化率达7.23%,已满足调价条件。 国内相关行业人士最近都在呼吁上调油价,中石化更是被曝组织“五毛党”发帖宣传调价的好处。然而,调价的“鞋子”却至今尚未落下。 而实际上,国内目前的油价已经远高于国外的油价。网易财经编辑从美国能源情报署(IEA)获悉,全美本周(2月14日-20日)汽油零售均价为人民币5.45元/升,而目前上海93号汽油零售价则达到了7.19元/升。 海关总署1月10日发布的数据也证实了这点。海关总署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共出口成品油2687.80万吨,耗资170.4亿美元,以去年年平均汇率中间价计算,约合人民币4206元/吨。而公开资料显示,去年6月份以后国内仅汽油价格售价就高达7190元/吨,至去年12月22日调价后,汽油售价更超过8000元/吨,达到8530元/吨,超过出口成品油价4324元/吨。 布伦特原油价格暴涨推高国内成品油价 为何中国成品油内外差价如此悬殊?网易财经调查后发现,国内成品油售价高是由于中国在现行石油价格体系中的价格参照选择对象造成的。 网易财经了解到,根据目前国际石油价格体系,进口到中国的原油大部分以北海布伦特(Brent)和阿曼原油为基准定价。而美国等国则选择是以WTI原油价格作为基准油进行定价。两种定价系统之间存在较大的价格差异,因此也就造成了中美两国成品油价格的差异。 石化系统一位不愿署名的相关负责人对网易财经表示,目前出口到中国的原油以英国北海布伦特原油价格作为基准油价进行定价,这部分原油主要来自非洲、欧洲(主要是北海)和俄罗斯等地;中国原油进口的另一个大头中东的原油价格是以阿曼原油为基准进行定价。 至2010年,中国国内石油需求的对外依存度已高达54%。在这超国内需求一半比例的原油中,有一半成品油原料来自以北海布伦特原油价格为基准油价的地区。上述人士表示,从非洲、欧洲和俄罗斯等地进口中国的原油数量占中国进口原油的比例约为45%—50%。 因此,布伦特原油价格的变动会对中国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巨大压力。截至北京时间2月16日,北海布伦特原油盘中报价为104.52美元,创自2008年9月29日以来最高纪录。布伦特原油价格走高直接增加了中国进口原油成本,从而推高了中国国内成品油最终的零售价格。 而与中国不同,出口至美国的原油是以WTI原油价格作为基准油进行定价,截至2月17日,纽约NYMEX(以WTI原油交易为主)3月原油期货主力合约电子盘交易价仅为85.08美元,低于布伦特油价18.74美元。 成品油定价机制不合理 造成中国国内成品油价格高企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因为中国成品油定价机制的不合理。 现行成品油价格机制主要是在2007年1月和2008年11月经过两次改革后形成,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机制在2009年5月8日开始实施。 据上述石化系统内部相关负责人向网易财经介绍,在中国现行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中,共有四项费用、以及消费税、增值税,此外还有燃油税。 具体而言,在定价公式中,政府把原油加工平均费用定为200元/吨,把原油基准价到原油加工成本间的炼油利润定为5%,外加110元/吨作为国产原油运到炼油厂的管线和地面运输费。上述四项费用加起来组成了中国炼油厂成品油的基本价格。在总价格中,同时还对柴油加940元/吨的消费税,对汽油加1350元/吨的消费税,再分别加17%的增值税。 这次成品油价格改革的结果是形成了现行的“原油加成本”的成品油定价体系,即以北海布伦特、阿联酋迪拜和印尼辛塔三地原油价格为基准平均值,加上炼油成本和适当的利润空间及国内关税、成品油流通费等,共同形成由中国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国内成品油零售基准价。最后,中石油和中石化可以在基准价上下8%的范围内浮动,来制定具体的成品油零售价。 之后在2008年11月,发改委又将成品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的定价机制,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并适当缩小流通环节差价。由于这一方法在最终定价中已经考虑到加工成本的因素,故而加工环节的亏损局面得到了控制,解决了炼厂长期喊亏的局面。 但在上述成品油定价机制中,没有一个客观标准来衡量“合理的利润率”到底是多少,这一定价机制更进一步稳固了国内石油巨头的垄断地位,致使国内成品油价格并未严格遵照三地参考价格涨跌调价,从而形成“涨多跌少”局面。
一位要求匿名的能源研究人员向网易财经表示,中国不合理的成品油定价机制还造成一个后果,即中国原油进口价格已与国际原油市场接轨,而中国国内成品油销售价格仍以中国国家发改委行政指导价为准,这就造成根据国际油价走势,国内销售者很容易判断国内油价的基本走势,即上调还是下调,在做出价格预期后,就能选择合适的时机进行囤积。前者形成了国家发改委必须拔高价格的假象和压力,而后者造成油品资源的紧张,从而引发相关部门对价格提升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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