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新业态的崛起、远程开户的实施、第三方支付的广泛应用,在带来高效便利的同时,也蕴藏了不法分子洗钱的风险。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行为有抬头蔓延之势,给银行反洗钱工作敲响了警钟。
一、反洗钱工作的困境
1、对反洗钱工作重要性缺乏深刻的认识。较长一段时期以来,银行存在“重业务发展,轻反洗钱管理”的思想认识。随着时代发展,各类银行机构客户数量攀升、客户结构多元;银行的业务种类繁多、业务模式多元,不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存取款等业务。这些都警醒我们有必要对花样不断翻新的洗钱行为提高警戒。
2、互联网金融业态使洗钱风险骤升。当前,P2P、众筹等新业态蓬勃发展,但一再曝光的P2P频频跑路事件向人们昭示,互联网技术蕴含的风险不容忽视。手机银行和网上银行等非面对面渠道使资金转移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呈现出无纸化、瞬时化和隐蔽化的特点,为洗钱行为创造了空隙。第三方支付的广泛运用,使资金流转的链条并不是全部在银行体系内完成,资金链的信息被割裂并分布于各家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等不同主体之间,这种资金链的碎片化导致的信息不对称加大了追踪和还原资金链完整信息的难度,增大了洗钱行为的可能性。
3、工作机制与科技水平落后。大部分银行的反洗钱工作机制和模式甚至科技信息系统等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滞后;分散式网点柜员兼职并加班作业的反洗钱工作模式,使得反洗钱工作尤显被动和力不从心;思想上缺乏重视导致部分工作人员反洗钱业务能力、特别是使用反洗钱科技信息系统的能力亟需提高。
4、可疑交易报送不准确。客户身份识别、大额和可疑交易报送、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等诸项是反洗钱核心。可疑交易需要进行人工分析和筛查,而网点柜员兼职并加班作业的模式、使用科技信息系统水平不高、缺乏重视度等各种因素交织在一起,极易导致防御性可疑交易报告数量过多、命中率较低的后果。
二、反洗钱工作应对策略
1、理念转变。要尽快转变“重业务发展,轻反洗钱管理”片面思想认识,清醒认识当前复杂严峻的反洗钱工作形势。在建立健全反洗钱组织架构、分工到人的前提下,一方面,要将反洗钱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细化评价指标,奖优罚劣,真正调动员工重视度和积极性。另一方面,要完善各项业务流程的反洗钱内控制度,在确保制度合规性的前提下,加强对洗钱风险的识别、预警、控制、管理和评价,以积极顺应“规则为本”向“风险为本”理念转变。
2、严格开户。银行应该严格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从开立账户源头认真做好客户、特别是高风险客户的尽职调查,全面登记客户基本信息,特别是要做好客户职业的详细、多样、准确分类。特别强调的是,通过智能柜员机开立账户的,要严格按人民银行规定落实Ⅱ类账户和Ⅲ类账户部分功能限制。同时,在做好客户身份初次识别的基础上,还要做好客户身份的持续识别和重新识别,强化对高风险客户的身份识别,完整保存客户的开户及交易记录。
3、加强非面对面业务监控。当前ATM、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各种离行式自助终端等资金交易渠道众多。应重点管控非面对面渠道,特别要加强对第三方支付、自助终端、信用卡等渠道的监测和分析,制订差异化的反洗钱内控制度,多维度、全方位的监测和分析。
4、加大科技投入。要加大投入开发功能强大的智能化反洗钱科技信息系统,实现对可疑交易的自动甄别和有效筛查,以客户而不是以账户为单位进行连续性跟踪监测。分析可疑交易时,不能仅限于关注单个账户资金的历史交易、进出变动和风险等级等情况,也不能仅限于罗列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列举的可疑标准,更应该结合客户的职业、身份、收入、年龄甚至消费习惯等情况,以客户为单位,对客户名下所有账户资金变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以求减少防御性可疑交易报告数量,提高可疑交易报告命中率。
5、尝试建立反洗钱中心。尝试设立专门的反洗钱中心,配备谙熟反洗钱业务、精通科技系统操作的专职反洗钱工作人员,依靠功能强大的科技信息系统实现对交易过程的全流程记载和判断。换言之,将反洗钱职责由分散四处的各网点上收到该反洗钱中心,网点工作人员则侧重于开户身份识别和异常行为观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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