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监发布《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其中,针对侵害银行业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明确提出八项禁止性规定,包括不得在营销产品和服务过程中以任何方式隐瞒风险、夸大收益。
不得在格式合同和协议文本中出现误导、欺诈等侵害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条款;不得主动提供与银行业消费者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产品和服务;不得在未经银行业消费者授权或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提供个人金融信息;不得向银行业消费者误导销售金融产品。
不得随意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无故拒绝银行业消费者合理的服务需求;不得在服务中对残疾人等特殊银行业消费者有歧视性行为,从而宣示了银行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容侵害。 (责任编辑:DF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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