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北部湾港债”今起发售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11/3/30 9:10:10  

由招商证券主承销的2011年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债券(简称“11北部湾港债”)今日起通过上交所和券商网点正式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15亿元,为六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同时附加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在存续期限内前三年票面年利率确定为6.01%(该利率根据1年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1.35%来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前三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三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三年票面年利率6.01%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内后三年固定不变。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三年末是否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是属广西区政府领导下的国有独资企业,由原广西沿海的防城港、钦州港合并而成,并控股北海港,是广西北部湾三港的统一规划、建设、管理者。北部湾三港地处西南沿海,是国家沿海港口布局规划中的西南沿海地区港口群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家和西南地区能源、原材料、外贸物资等的重要集散中枢之一。本期募集资金将主要投向防城港第十三号散货泊位工程、防城港第十四号散货泊位工程、防城港第十五号散货泊位工程、防城港第十六号散货泊位工程、防城港第十七号散货泊位工程和防城港2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等6个项目。

  本期债券发行采用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两种方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发况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部分和交易所市场发行部分之间采取双向回拨。本期债券的发行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2011年3月30日起至2011年4月6日止。主承销商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无担保。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级。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冯飞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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