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核准方式下首只企业债成功发行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08/4/9 10:39:39  

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将于2008年4月8日至1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2008年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期债券的独家主承销商。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30亿元,存续期十年,采取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年利率为5.35%,在存续期内固定不变。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A级,是目前债券信用级别中的最高等级。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其大连市分行对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发行人大连港集团,是由原大连港务局依法改制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大连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的核心企业。本次公开发行债券,是大连港集团自成立以来第一次通过境内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据悉,08大连港债是大连市乃至辽宁省内企业发行的第一只债券,同时也是国内港口类企业发行的第一只债券。08大连港债的成功发行,将进一步优化大连港集团的财务结构,并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财务抗风险能力,进而有力保障了大连港口重点项目的建设与运营,为大连港集团“十一五”计划的实现提供重要的资金支持。同时,这对把大连建设成为东北地区发展的桥头堡和东北亚重要国际航运中心,实现振兴东北的战略目标也将发挥重要作用。

  此外,特别值得关注的是,08大连港债是自今年1月国务院决定调整企业债券发行核准程序以来,国家发改委按照新程序核准发行的独家、第一只企业债券。08大连港债发行以前,企业债券发行审批程序分为发行规模核定和发行方案核准两个环节。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原有的两个环节程序较为复杂,企业债券融资周期较长、效率较低。因此,虽然企业债券融资成本较低,但企业(特别是地方企业)对其往往是望而却步。按照新的核准程序,国家发改委将发行规模核定、发行方案核准两个环节合并为一个环节,直接核准企业的债券发行方案,并坚持“成熟一家、批准一家”。这将大大提高企业债券的融资效率,大连港集团便是此次核准程序调整的受益者之一。据悉,08大连港债从发行材料受理到最终获得核准,正式核准时间前后不足两个月。可以预见,随着企业债券发行核准的进一步市场化,越来越多资质优异的企业会选择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营运资金,企业债券的市场规模将不断扩大,并真正成为举足轻重的直接融资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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