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要求停发三年期央票 旨在释放长期流动性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09/1/3 14:23:30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就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出若干意见,要求密切监测流动性总量及分布变化,适当调减公开市场操作力度,停发3年期央行票据,降低1年期和3个月期央行票据发行频率。 

  旨在释放长期流动性 

  对此,分析人士指出,3年期央票作为央行重要的公开市场操作工具,它的目标是非常清晰的,即作为数量调控工具,替代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作为长期限的流动性锁定工具。因此,叫停3年期央票也旨在释放长期流动性。 

  而事实上,早在今年6月27日之后,已开始停发3年期央票,随后又停发6个月期央票,自本月起再度暂时停发一年期央票,至此公开市场操作中仅存3个月期央票。市场预计目前仅存的3个月期央票或也将停发。 

  因此,本次国务院出台意见叫停发行3年期央票更多是一种象征意义,旨在向市场提供进一步释放流动性、为保经济增长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的信号。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明确提出,创造适度宽松的货币信贷环境,以高于GDP增长与物价上涨之和约3至4个百分点的增长幅度作为2009年货币供应总量目标,争取全年广义货币供应量(M2)增长17%左右。而今年10月的M2仅增长15.02%,比2007年同期(18.47%)减少了3.45个百分点,比1~9月(15.29%)减少0.27个百分点。创下40个月以来的新低。 

  增强贷款利率下浮弹性 

  意见还要求,追加政策性银行2008年度贷款规模1000亿元,鼓励商业银行发放中央投资项目配套贷款,力争2008年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增加4万亿元以上。 

  意见要求,发挥市场在利率决定中的作用,提高经济自我调节能力。增强贷款利率下浮弹性,改进贴现利率形成机制,完善中央银行利率体系。按照主动性、可控性和渐进性原则,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增强汇率弹性,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 

  必要时对银行负债业务担保 

  此外,意见还表示要深化金融改革,加强风险管理,切实维护金融安全稳定,必要时启动应对预案,包括特别流动性支持、剥离不良资产、补充资本金、对银行负债业务进行担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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