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债参建保障房社基或成最大买家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11/6/30 9:20:51  

  企业债参建保障房 社保基金或将成最大买家

  近日,发改委制定的《关于利用债券融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经下达到各地。据悉,为了完成“十二五”期间建设35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任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和其他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保障性住房项目融资。

  《通知》中同时规定,各地发行企业债募集资金应优先用于各地保障性住房建设后,才能将其用于其它项目建设。

  就上述问题,《证券日报》记者向多位专家以及券商分析师进行采访。无可否认的是,这一消息的确利好保障房建设。然而,多位人士却也对其表达了各自的担忧。

  保障房企业债遭质疑

  李迅雷:发债比借贷更透明

  业内人士指出,在目前的监管格局下,上市公司发行的债券归属于公司债券范畴,而企业债券则从属于非上市公司发行债券范围内。并且,以我国企业债券发行需统一进行审批的规定来看,以往企业债多数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资企业发行的债券。

  随着调控的深入,银行贷款日益难求。“以我们了解的情况来看,现在银行几乎已经停掉了对房企的开发贷”,某券商金融分析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虽然目前个人房贷还存在,但是规模和以往相比,无法同日而语。

  作为高财务杠杆的行业,银行贷款的全面收缩无疑阻断了开发商最重要的一条融资渠道。再加上非上市公司无法在资本市场上直接融资或是发行公司债券(虽然上市公司也几乎无法直接融资),开发商现金流已日趋紧张。而此时《通知》的下发,无疑是为其指出了一条康庄大路。

  然而,作为开发商的潘石屹曾在微博中提出三大质疑:“这种债有政府财政的担保吗?如果没有能发出去吗?债的收益率有多高?”

  《通知》中并未有任何条款可以回答潘的问题。而一个更为严重的问题在于,即便有地方政府的担保,市场对地方投融资平台所发行债券的信心已经有所动摇。

  刚刚出炉的由审计署公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审计情况显示,截止2010年底,地方政府融资规模约为10万亿,其中投向道路、市政等基建约7万亿。政府融资平台中,政府负有偿还和担保责任合计84%。长江证券一份研报中指出,这意味着在不考虑政府违约的情况下,地方债最大违约率为1.6万亿。

  “审计署公布的数据要低于市场之前对其的猜测”,6月29日,国泰君安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而在其看来,《通知》无疑是有利于推动保障房建设。而且,针对各界对以保障房名义发行企业债后的资金投向进行质疑的情况,李迅雷表示,和使用银行贷款相比,有信息披露相伴随的企业债的发型,无疑是要更为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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