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式国债承销团07年四季度综合排名和投标情况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08/1/7 9:47:23  

  2006年—2008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

现将2006年—2008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2007年第四季度国债承销综合排名(不含特别成员)和2007年第四季度单期国债投标量不足和最低承销额不足情况公布如下:

一、2007年第四季度国债承销综合排名表

排名

承销商名称

排名

承销商名称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9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

洛阳市商业银行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3

徽商银行

6

中国农业银行

34

中国人保控股公司

7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5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8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36

西安市商业银行

9

中信银行

37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8

长沙市商业银行

11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

杭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

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3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1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14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3

石家庄市商业银行

16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

深圳发展银行

1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5

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

1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6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

19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

北京银行

48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9

常熟农村商业银行

22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0

中国光大银行

23

上海银行

5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24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2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5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53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6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54

昆明市商业银行

27

淄博市商业银行

55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8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6

东莞市商业银行

 

二、2007年第四季度单期国债投标量不足情况一览表

期次

投标不足机构名单

2007年记账式(十一期)国债(续)

中信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记账式(十七期)国债

2007年记账式(十八期)国债

2007年记账式(十九期)国债

昆明市商业银行、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2007年记账式(二十期)国债

中国人保控股公司

2007年特别国债(八期)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2007年第四季度单期国债最低承销额不足情况一览表

期次

最低承销额不足机构名单

2007年记账式(十一期)国债(续)

中信银行

2007年记账式(十七期)国债

东莞市商业银行

2007年记账式(十八期)国债

2007年记账式(十九期)国债

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北京银行、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杭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农村商业银行、昆明市商业银行、西安市商业银行、东莞市商业银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商业银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记账式(二十期)国债

徽商银行

2007年特别国债(八期)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

特此通知。

附件:综合排名规则

                            二○○八年一月二日


  附件: 综合排名规则

  一、排名方法

  2007年第四季度发行的普通记账式国债和2007年特别国债(八期)纳入本次综合排名考核范围。承销量和投标准确度数据来源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和现券交易数据来源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指标及权重

  根据全部成员的承销量、投标准确度以及在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分销量和现券交易量进行排名。承销量名次,权重80%;分销量名次,权重5%;现券交易量名次,权重5%;投标准确度名次,权重10%。

  在某期债券招标发行中,准确度等于以投标量为权重的平均投标价位(价格或利率)与全场加权中标价位的相差绝对值。承销商的投标准确度为各期次准确度排名名次的合计数。

  某承销商某期债券投标准确度公式为:

  三、得分与排名

  某承销商得分计算公式为:∑该承销商各指标排名名次*权重。

  总得分分值小排名靠前,分值大排名靠后。当承销商的承销量、分销量、现券交易量或投标准确度相等时,则并列排名。并列后的排名顺序仍按未出现并列的顺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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